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案例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3个月两人因性格不合,陈某至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评析对于陈某在离婚后再次起诉主张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存在2种不同观点:①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陈某应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返还彩礼,在判决离婚后陈某与王某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不能再向王某 相似文献
2.
3.
2002年4月1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恋爱不成报复行凶、持刀砍死女友的被告人秦建成作出一审判决.秦建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4.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婚前一方给付另外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彩礼是结婚的很大一笔支出,人们戏称结婚要彩礼是趁喜打劫.那么,当初为了办喜事而给出的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相似文献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8.
19.
潘海涛 《吉林农业(下半月.信息版)》2010,(8):34-34,37
【案情简介】
2005年2月24日,王某、张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农历2月8日举行订婚仪式。此前王某给付张女5000元彩礼,其中张女自购物花费1000元,为王某购物花费500元,余款为王某领取后又给付张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