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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农村是全国经济主要的组成部分,土地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但是当前的农村经营方式与土地流转之间存在一些矛盾,包括流转周期短、租金高、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农村土地流转要创新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增大土地租金调控力度,提升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契约精神,重视基层政府农村土地流转专项小组的工作效果,推动农村地区规模化生产,实现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2.
依据吉林省典型土地规模化经营主体(合作社、涉农企业及专业大户)中转出土地农民的调查,对农民的失地意愿、补偿意愿、再就业意愿和长期保障意愿进行了分析,并从转入主体与农民出租土地的原因、主体与农民的相互作用两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吉林省农民在转出土地后对租金大部分满意,但除租金外,基本上得不到其他补偿,转出土地的农民对自己未来权益普遍担忧。80%以上的农民在转出土地后有再就业行为。针对以上现状,提出了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设置土地流转的制度底线、完善农村社保体系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土地流转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破解土地细碎化难题和帮助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分析了农地流转价格的影响因素,紧接着指出农地流转价格发生偏离对“非粮化”的影响,研究发现,价格过高在增加种粮成本的同时,也会倒逼生产条件的改进。而价格偏低对“中坚农民”有利的同时,也弱化了经营主体优化生产要素的意愿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的抛荒撂荒。最后,从不同主体的视角,提出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土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家和各地都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给大户经营。但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出现了农户收不到租金,土地被破坏等现象。2009年7月,安徽省濉溪县百善镇某自然村将52公顷承包地、40公顷水面流转给商人马某经营。当年,农户委托村委会和马某签订了流转期为30年的流转合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100万元违约金。马某经营了两年多,因严重亏损,甩手不干了。人跑了,不但未给农户100万元违约金,连半年共计31.8万元的租金也不支付。  相似文献   

5.
古浪县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服务、创新经营机制等多项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了农村土地经营效益。但也还存在群众观念不够解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不够强、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一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二要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三要强化主体培育,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四要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土地流转活力;五要注重解决问题,政策落实规范引导。  相似文献   

6.
该文从安徽太和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入手,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梳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特征,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了阻碍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若干因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论认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关键在于保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等)的土地需求,与农民退出土地所生产的土地供给之间的基本同步;当前,应重点从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推进改革。  相似文献   

7.
推进土地规模流转,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东阳市通过强政策、强体系、强体制、强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土地规模流转,成效显著。指出了东阳市在土地规模流转过程中监管机制不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稳定承包关系、强化社会保障、加强用地监管等对策。  相似文献   

8.
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从尊重和保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确保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坚持保护耕地的政策,处理好建设与吃饭、建设与保护资源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等方面详细讨论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策略和方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强宣传等服务措施落实及取得的实效,分析各经营主体、农民及其双方在土地流转和规模现代农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经营主体论证、评价,强化对经营主体技术服务等,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农用地审批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经营主体和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但在培育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土地流转难度大、政策扶持覆盖面窄、效率不高、融资难度大、人才短缺等.针对这些问题要从多形式培育、完善土地流转、加大扶持力度、推进金融改革、引导农民联合等方面入手,推动县域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  相似文献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首要问题在于获得农地经营权。农民思想保守,缺乏合同契约意识;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价格制定不合理;土地流转期限短;土地流转用途不明确或改变土地用途;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相似文献   

12.
河南省农地流转的现状、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河南省农地流转表现出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方式多样、组织化程度提高、土地用途基本合理、流转收益不足等特点。农业兼业经营替代农地流转、地方政府对农地流转市场管理缺位、缺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整合农地流转市场结果的综合性政策,造成河南省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发育,须做实农民土地用益物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地方政府对农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建立农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农民工社会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3.
为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更加有序、科学化,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为例,调查研究土地流转主体构成、流转规模、流转方式等情况。研究证明,垦利区存在土地流转主体缺乏资金、土地流转规模小、土地流转率低、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加大财政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土地流转监管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采取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多种方式促进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朱鸿举 《吉林农业》2014,(17):12-13
北京市积极推进"新三起来"(即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工作,北京农村经济实现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农村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经营效益有所提高,"三资"管理亮点纷呈,乡村集体资产总额增长较快等四个特点,但也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到位,经营体系不健全、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收益较低等四个主要问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作者提出尽快研究制订推进"新三起来"的具体支持政策,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建议,以推动郊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相似文献   

15.
《安徽农业科学》2019,(24):250-253
[目的]以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抽取新疆386份农户为样本获取调查数据,分析了影响新疆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因素。[方法]从户主基本特征、家庭基本特征、土地流转基本特征和农户自身特征4个方面选取了10个影响因素,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选取因素的显著性。[结果]影响农户土地转入的显著性因素有户主年龄、对农业风险的感知、耕地面积、年流转租金、流转年限和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满意程度;影响农户土地转出的显著性影响因素有受教育程度、农业风险的感知、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年流转租金和流转年限。[结论]根据研究结果,在维护家庭经营稳定、维持农民耕种积极性的基础上,提出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等方面的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结合学生“接触社会,走进农村”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安徽省土地流转开展调查。结果显示:调研农户的户主学历层次低,农户经营的土地呈现分散化、细碎化特点;农户对土地权的归属认知不清,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承包期尤为关注,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主要依靠村委会解决;土地产权不明晰、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土地碎片化、保障体系不完备等因素导致农户的愿景和现实背离。基于此,制定土地政策时应该保障土地流转利益主体的权利,积极培育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利用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土地流转有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肃州区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自古就是重要的农耕地区,现在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制种基地,土地成为了肃州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可靠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土地政策上的创新放活、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肃州区土地流转不断提速,土地流转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肃州区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着诸如流转程序不规范、规模流转难度大、流转效益有限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肃州区农村土地的流转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目的】研究规模经营下粮食经营主体的持续生产意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为我国培养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和保障粮食持续稳定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方法】基于山东省陵城区、临邑县的220个经营主体的实地调研,通过Logit模型对粮食经营主体持续经营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结果】经营主体年龄、兼业化、家庭收入、土地流转、对补贴满意度、政策支持满意度和参加合作社对粮食经营主体持续生产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结论】加强农业政策补贴的指向性和针对性,建立综合性收入补贴,对种粮农民的收入进行补偿,巩固"收入路径依赖型"粮食经营主体的种粮意愿与积极性;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培养适应新时代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户粮食种植积极性等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刘艳芳 《新农业》2011,(4):59-59
1.坚持自愿流转,确保主体地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规定,农民在国家计划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独立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农民实际需要与愿望,正确引导,承认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依法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土地是否流转以及采取何种形式流转,由农户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20.
安徽省家庭农场创业发展亟盼政策给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是充满生机活力的经营主体,起步创业过程中的问题是:土地流转率不高,流转不规范,缺乏激励政策,流转成本高。安徽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能力不足,运行不规范,规模较小,服务带动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家庭农场主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运营管理粗放。扶持政策缺位,政策难落实。融资、保险和用地难问题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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