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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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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矮培64S”、“龙单16号”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首次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育种人员或单位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农业部现已发布了两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共为19个属(种),即大田作物类的水稻、玉米、普通小麦、大豆、甘蓝型油菜、花生,蔬菜类有大白菜、马铃薯、普通番茄、黄瓜、辣椒属,观赏植物类的春兰…  相似文献   

2.
《农村百事通》2000,(12):14
本刊讯本刊从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矮培64S"、"龙单16号"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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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2004,(12):7-10
自我国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到2004年9月1日,农业部已对503个农作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本刊2004年第6、7、8期连载了428个授权品种,现将近期公告的75个授权品种摘录如下(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这些新品种自农业部初审合格公告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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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2004,(8):6-9
自我国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农业部已对428个农作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这些新品种自农业部初审合格公告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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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随着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平向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该司申报的"奥玉3801"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第1万件申请随之而出。随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段武德向该司颁发了第1万件申请纪念品"蓬勃发展"鼎,现场响起了一片掌声,这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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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高等院校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讨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针对农业高校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观和客观原因,文章提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3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自1997年起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推动育种创新和种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统计和分析浙江省1999—2021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情况,发现近年来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在快速增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获得授权品种以大田作物和瓜菜类为主,授权品种主体主要为高校和科研单位,部分授权品种在生产上获得了广泛应用。此外,也提出了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多年生无性繁殖作物是新品种保护的薄弱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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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植物新品种的权利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受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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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2006,(6):4-7
我国自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2005年11月1日,农业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已对698个农业植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本刊2004年第6、7、8、12期连载了503个授权新品种,现将2005年公布的195个授权新品种登录如下(见下表),向我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特别是种子管理、生产、经营人员提供授权保护新品种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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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的同时 ,针对目前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从普及品种权知识、鼓励品种权申请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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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人: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我部决定自2010年10月-2011年5月,组织全国农业系统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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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2011,(2):24-24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人: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我部决定自2010年10月-2011年5月,组织全国农业系统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恶意、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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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植物新品种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改善品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上,可为国家抵御植物新品种国际侵略、保护自有新品种利益、推动农作物新品种的国际商业流动提供法律武器;在国内,可为激励农业技术持续创新,促进农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种子产业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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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两业生产的不断发展.通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的分析,对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总结出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在法律位阶、保护范围、权利内容、保护期限、权利限制和禁止性规定等方面存在主要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从立法目的、扩大保护范围、拓展权利内容、延长保护时间、明确农民“自繁自用”含义,以及保持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等方面,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全面加强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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