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的规定 ,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 ,防止染疫病害肉品出厂进入流通领域 ,是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的重要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摸索认为应设置 9个检疫监督岗位 ,岗位设置与职责确定简述如下。1 检疫监督岗位 设置  相似文献   

2.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  相似文献   

3.
王会珍 《动物保健》2011,(10):53-53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实际、浅谈看法,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做好生猪屠宰检疫是保障“放心肉”投入市场和让人们安全消费的重中之重,也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并且是((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的职责。本人从事十多年的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工作,对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督管理,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行业形象,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检疫规范化建设有自己的见解供同仁参议。  相似文献   

5.
正1完善检疫体制1.1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职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屠宰检疫唯一合法的实施主体,负责向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屠宰检疫。城区未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屠宰检疫应当由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负责。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同时,国务院颁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全国各地依法对生猪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但是,由于定点场厂是老企业,设施陈旧,工人素质高低不等,给动检监督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现就南阳市生猪定点场的状况和笔者的工作实践谈谈定点场的动检工作:1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消毒工作以南阳市肉联厂为例,该厂是一家老企业,位于闹市区,设施陈旧。从生猪进入到宰杀过程,道路、场地过多重复,对疫病流行造成隐患。因此,对场区的消毒工作应放在重要…  相似文献   

7.
加强生猪等动物的屠宰检疫管理,保证上市肉品质量,防止动物疾病传播,是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生产和发展的一件大事。随着《动物防疫法》的实施以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一政策已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但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却因定点屠宰场点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现谈谈对基层屠宰场点生猪检疫检验应遵循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屠宰场点的消毒问题。  相似文献   

8.
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保证猪肉质量,规范猪肉市场秩序,平衡猪肉供需矛盾的必然要求。同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工作,能有效防控疫病,保证生猪屠宰场所的环境卫生。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作用不言而喻,而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生猪屠宰检疫的实施中发挥主要作用。本文基于生猪屠宰检疫的视角,浅谈如何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执法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9.
生猪屠宰检疫是检疫工作中最重要环节之一。1997年我县有肉联加工企业11个,生猪屠宰点84个,从事生猪及其产品经营的个体户1500多户。由于屠宰厂、点多,难以全部安排专职的检疫人员,加之经营加工者法制意识差,屠宰加工厂、点检疫环境条件差,少部分检疫员素质差,检疫工作难以到位,影响“放心肉”工程的实施。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在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借助于贯彻《动物防疫法》的大好时机,狠抓屠宰厂、点建设,规范生猪屠宰检疫。主要方法如下:1规范设置屠宰点1.1一乡一点,规范设置。针对全县屠宰点多(每乡2~3…  相似文献   

10.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布了《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9条规定:“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具有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条例》的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屠宰现场依法实施宰前检疫和生猪产品检疫。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执行。”该规定明确了生猪宰前检疫和生猪产品的检疫由县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本市目前有生猪屠宰场167个,其中属食品系…  相似文献   

11.
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的重要措施,而科学设置和合理安排好定点屠宰场检疫岗位及工作要点,是保证屠宰生猪肉品安全的重要前提,意义十分重大。笔者结合本人多年基层  相似文献   

12.
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动物卫生监管是保障猪肉产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建立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的最要环节。法律赋予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防疫监督和生猪屠宰检疫的法定职责。经驻厂官方兽医检疫并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猪肉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通行证",如果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就可能造成来源不明、染疫或未经检疫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相似文献   

13.
生猪经营放开后 ,个体屠宰户大量增加 ,为菏泽市农贸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 ,加之对农贸市场管理经验不足 ,致使一些个体屠宰户不按畜禽加工卫生要求 ,造成肉品污染。1 实行“定点屠宰 ,集中检疫”《动物防疫法》已明确规定“生猪实行定点屠宰 ,集中检疫”。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应当坚决执行这一规定。2 开展产地检疫、加强市场监督按照检疫规定 ,判断家畜肉尸疾病 ,必须进行头、蹄、内脏、胴体的全面检查 ,进行综合判定。肉品卫生检验必须强调在屠宰产地进行而且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于2005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落实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保证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广大市民食肉安全,保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根据使用“检疫合格”标志的实际情况和北京市生猪定点屠宰的现状,对用于动物产品分割小包装上粘贴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和用于屠宰检疫合格的蓝色滚筒印章进行了清理,  相似文献   

15.
《动物防疫法》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和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单抓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还不能满足消费者吃“放心肉”的要求,家禽类定点屠宰、到点检疫工作已摆在各...  相似文献   

16.
<动物防疫法>第32条规定,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动物屠宰检疫,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工作.如何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本人认为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7.
新乡市人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检查《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召开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并于2000年8月10日印发了新政(2000)39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告》,理顺了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体制。我们的作法和体会是:1 积极采取有效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是理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体制的基础1.1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颁布两年多来,我市八县二区的畜牧主管部门经常组织防疫、检疫人员进行认真地学习讨论,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  相似文献   

18.
随着《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为消费者吃上放心向提供了法律保证,为兽医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使多种经济成份条件下的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生猪定点屠宰在全国相继实施后,屠宰规范了、管理规范了,动物防疫各环节证、照的使用以及产品的处理等也都有了统一标准。然而在动物防疫中致关重要的一环──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却没有一个与《动物防疫法》相配套的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操作规程,造成各地定点屠宰检疫特别是宰后检验操作程序极…  相似文献   

19.
《中国猪业》2005,(3):53-5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于2005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落实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保证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广大市民食肉安全,保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根据使用“检疫合格”标志的实际情况和本市生猪定点屠宰的现状.对用于动物产品分割小包装上粘贴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和用于屠宰检疫合格的蓝色滚筒印章进行了清理.并于2005年3月重新公布了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代码和滚筒印章编号。  相似文献   

20.
《动物防疫法》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都已实施5年多,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为做好动物防疫和我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考虑到历史和现实情况,生猪等动物屠宰检疫一直沿用1959年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