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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 《湖南农业》2017,(3)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通过依法签订承包、流转合同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是通过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第23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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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土地确权办 《湖南农业》2017,(4)
案例1 在农村,部分农户间为了经营、耕种方便,经过协商,自行串换承包地块的现象比较普遍.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流转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流转方式分为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其中,转让的流转方式比较特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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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详细说明,这有待于在今后制订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主要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即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须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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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的动因在于坚守集体土地所有权、兼顾农民的公平与农业的效率。随着当今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新一轮农地改革的推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尤其在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出现了土地承包主体与土地经营权主体逐渐分离的趋势。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节点上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论文根据调查实践中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针对当前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极不规范,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机制不完善,服务土地流转市场的中介组织及社会保障制度极度匮乏,为进一步放活土地承包来、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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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加强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个方面归纳总结近年来江苏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做法,分析当前江苏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主要面临"三权分置"缺乏法律依据保障和制度设计、全面展开农户承包权有偿退出面临实际困难、土地经营权市场化运行的有序流转机制尚未建立、部分村组的承包权确权合同签字推进难度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扩能尚未有效展开等5个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江苏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实现路径,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建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深化江苏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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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分两种情形。情形一:通过依法签订承包、流转合同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通过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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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明、权利内涵不清,导致其流转难、抵押难和变现难,阻碍了农地金融创新。该权经由《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制度设计后具备了物权特征。土地经营权物权化明确了权利性质、廓清了权利内容、平衡了各方利益,有利于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提升农地抵押信用、加速土地经营权二次转让,最终在激发创新动力、筑牢创新基础、促进创新可持续发展方面对农地金融创新产生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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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坚持农户自愿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农业用途原则和登记的原则.对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加以完善,同时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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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振兴,通过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利用独立性检验和方差分析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入差异以及不同流转规模和流转方式的收入差异,探讨农地流转对收入差异的影响。结果表明,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收入明显高于未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采用出租方式的收入高于其他流转方式的收入,其次是入股和转包方式;土地流转方式对平均流转收入差异有显著影响,土地流转规模对平均流转收入差异的影响不显著。可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但具体的流转方式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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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制度研究——以身份向契约转变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2001年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保证了土地流转工作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快速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是针对各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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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科技与信息》2005,(5):4-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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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是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建立一个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农地流转市场,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认真把握好土地流转的政策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政策要求,深刻理解"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牢牢把握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政策底线,使土地流转既符合国家政策,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