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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涟水县一村民咨询:俞某、屠某是同一村民组农民,俞某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起,就从村集体获得1块0.9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1998年农村土地2轮承包时,俞某继续承包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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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年前,我承包了村里的0.3公顷地,期限为30年.但我的两个儿子陆续进城打工后,我和老伴种这些田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于是就把土地转包给了邻村的亲戚耕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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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顾问》2006,(1):67-67
编辑同志:华君是我乡江心村一农民。去年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可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有关部门发出后,一直被保留在村委会处,并不发放给华君本人。华君多次催要,遭拒。村委会提出,为了证书的安全,村委会有权为承包户保存土地经营权证书。华君觉得这样不妥,认为还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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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案例:甲村村民顾某以公开投标的方式,按每年5000元承包费的价格取得了村里300亩荒山的承包经营,经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50年。合同签订后,由于顾某经营得法,加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自承包第三年以来,每年净收益都在3万元以上。村委会见状,以当初约定的承包费过低为由,要求调高承包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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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城山镇读者李丰令来信说,2001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他们村村民徐某外出经商,放弃一家三口人应分的承包地,于是村里直接将徐某放弃的承包地发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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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相似文献   

10.
《吉林农业》2015,(8):127
<正>案情2010年9月10日,小齐村村委会与村民齐某签订了《砂场承包合同》,村委会将村河道边的一块砂场及沿岸一块荒地承包给齐某。合同约定:齐某承包开采该地块河砂,承包期10年,并于每年10月初向村委会交纳2.8万元承包费,办理采砂证等其他事项均由齐某自行解决。不久,齐某向村委会预交了第一年的承包费2.8万元。而后,齐某出资花费2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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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我承包了村里的4亩地。期限为30年。当时,我家的劳动力很强,但随着两个儿子陆续进城打工.我和老伴两人种这些田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加上对土地的投入做不到。于是就把土地转包给邻村的亲戚耕种。村委会知道后,就把我的地强行收回了。理由是本村的土地只能转包给本村的人,而不能转包给外村人耕种。我觉得不合理,就与村委会交涉。但不管怎么说,村委会就是不让转包给外村人。请问。农民转包土地村委会这样干涉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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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2年初春,正值对承包土地5年一次小调整,村委会决定收回5户村民家8人的承包地。可当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对减少人口的4户人家土地进行调整时,该4家说啥也不愿意退出减少人口的土地。该4家有1户人家系老人去世,另外3户人家女儿出嫁,出嫁的3户女子中,有2位出嫁女在落户地农村已分给了承包地;另一户出嫁女已举家迁入某市并落户口。请问:经村民同意,村委会有权调整土地吗?答:你所在村委会收回去世老人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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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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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丁某五年前承包了某村一块耕地,去年他将其承包的土地全部转包给同村的曹某,并向发包方备发案。今年发包方找到丁某,要求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义务,丁某认为既然他已经把土地全部转包出去,并向发包方备了案,发包方应当找曹某,要求他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请问丁某的观点对吗? 丁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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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2014,(12):53-53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读者臧某来电:村民吕某承包水田3亩,后来决定把自家的水田挖成鱼塘养鱼。村委会及时进行制止,但吕某不听从劝阻,仍然继续施工。请问:村委会有权制止吕某挖塘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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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2年5月,村妇葛某同丈夫王某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王某(原户主)名下的两块承包地转由葛某和随其生活的儿子耕种管理。协议签订后,在发包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他们重新修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两块承包地转到了葛某的名下。2005年春天,王某的现任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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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王文亮来信说,2003年葛某同丈夫王某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王某(原户主)名下的两块承包地转由葛某和随其生活的儿子耕种管理。协议签订后,在发包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他们重新修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两块承包地转到了葛某的名下。去年春天,王某的现任妻子开始争夺这两块承包地的经营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村委会经调解无效后,作出了“葛某拿出其中一块地给王某的续妻经营”的“裁决”。对于这一“裁决”,葛某表示拒绝接受。请问,村委会有权裁决土地纠纷吗?  相似文献   

18.
《当代农业》2011,(23):55-55
江苏省仪征市谢集乡读者卢某来电:本村部分菜地可能被国家征收.村委会因此欲提前与我们部分农户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请问:发包方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怎么办?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涟水县一村民咨询:俞某、屠某是同一村民组农民,俞巢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起,就从舟集体获得1块0.9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1998年农村土地2轮承包时,俞某继续承包这块地。并获得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村妇女,也是有一定知识的女性。最近,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我便向丈夫提出了离婚想法,可他坚决不同意,迫于无奈我就提起了离婚诉讼。村里的干部得知后,说我是外乡人,如果我与丈夫真的离婚了,就收回我承包的土地。要是村里收回我的承包地,会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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