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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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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林业》2010,(6):30-31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2.
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全面实行林木种苗标签制度,便于人们正确识别林木种苗的品种、质量、数量、性状等,有利于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是种苗行业法制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林业工作参考》2005,(2):29-30
第一条 为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林木种苗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种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2010年7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种苗标签是林木种子和苗木的身份证,是全面记载种子、苗木信息的主要载体,对它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林木种苗的质量,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管理是保障种苗质量的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河北省林木种苗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都应重视种苗标签的使用和管理,种苗标签的管理者也应该按着规定认真检验,如实准确地填写,不应该只流于形式。如何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管理,笔者认为应从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种苗标签管理者三方面入手,加强林木种苗标签的使用和管理。  相似文献   

6.
2008年8月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依据,总结我区多年来林木种苗管理经验,参照区外立法经验,对我区的林木种苗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种质资源管护、林木种苗质量、林木种苗检验规范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的实施,对加强我区的林木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区从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广西林业》2008,(6):26-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于2008年8月1日,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该条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是我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政策规定的具体体现。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区林木种苗健康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制保障,对进一步理顺林木种苗管理体制,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和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林木良种化、种苗产业化建设,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云南省山州富宁县认真贯切落实《种子法》,狠抓工程造林苗木质量管理工作。县林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建立种苗质量长效管理机制、种苗生产供应、行政执法管理、种苗社会化服务等体系:加强苗木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苗木行政审批程序;加快种苗队伍建设,提高种苗管理整体水平。在种苗选择上实行招投标合同订购制,防止了“人情苗”、“关系苗”等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把住了种苗质量关。同时,加大种苗质量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子许可、标签、检验、检疫制度,为全县退耕还林造林苗木提供了质量保障。  相似文献   

9.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林木种苗执法:C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种子法》实施八年来,各地种苗执法机构加强了种苗执法工作,依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整顿,规范了市场,查处了一批林木种苗违法案件,为保障林业生产正常进行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较突出的问题是执法难。如何破解林木种茁执法难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0.
《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  相似文献   

11.
为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确保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国土绿化使用的林木种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2.
《云南林业》2005,26(3):34-40
云南省林木种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须知一、试题范围。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内容为主,同时涉及中央和省有关林业发展的两个《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  相似文献   

13.
《河北林业》2014,(6):4-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精神,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水平,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用种安全,现就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必要性1.林木种苗质量的地位和作用。林木种苗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4.
《林业工作参考》2005,(2):83-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和《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经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马关杉木种子园种子等3个林木品种通过审定,白马河云南松母树林种子等9个林木品种通过认定(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15.
《林业工作参考》2007,(2):91-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和《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经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卡蒂姆CIFC7963(F6)等2个林木品种通过审定,盈江县云南石梓母树林种子等10个林木品种通过认定(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16.
《安徽林业》2007,(1):48-48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木种子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林木种苗工作管理力反。2000年12月1日《种子法》施行,为我国林木种苗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种子法》执法检查工作;2003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2004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林木种苗质量年。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勾画出了我国依法治理种苗的清晰脉络。  相似文献   

18.
《广西林业》2005,(4):30-31
《种子法》施行以来,区杯业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各地在各种媒体上开展种苗法律法规宣传.举办种苗执法.检验、育苗技术等专项培训班,普及种苗法律知识,提高公众依法生产经营种苗意识。二是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办证程序,抓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全区共发放“两证”1884份(其中:生产许可证951份.经营许可证933份)。三是加强跟踪检查和质量抽检。  相似文献   

19.
为了贯彻落实《种子法》和《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近日,省林业厅组织各市、省直各林业局和5个县(市)40名质检人员,在大同市举行了林木种苗质检站认证培训。培训班上,聘请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证专家,讲授了质检机构认证的要素、方法及步骤,学员实际操作学习了种子质量检验技术,  相似文献   

20.
“两证一签”制度是《种子法》的核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的市场准人制度,销售种苗携带标签制度是种苗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抓好“两证一签”制度的落实,可以有效地控制劣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维护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林木种苗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种子法》实施以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两证一签”制度,推动了全市林木种苗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造林绿化提供了质量优良、数量足够的种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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