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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同志 : 我和老伴置有 6间私房 . 十年前老伴去世 , 不久我对这 6间私房进行了分割 . 分给两个儿子每人两间 . 我现已年近 70, 丧失了劳动能力 . 两个儿子不孝 , 很少尽赡养义务 . 倒是年已 25岁的宣萍孙女对我很好 , 不但每月从工资中拿出 100元给我作生活费 , 还经常到身边问寒问暖 , 给我很大的精神安慰 . 因此 , 我想让该孙女继承我的两间私房 . 请问 , 在我死后 , 宣萍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的两间私房 ?如果不行 , 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 读者宣守清  相似文献   

2.
<正>编辑同志:我和老伴买有8间私房,位于集镇上。5年前老伴去世后,我将房屋分给两个儿子每人3间。我现已年过70,丧失了劳动能力。本想儿子会很孝顺的,不料他们竟然不尽赡养义务。倒是孙女孟萌对我很好,不但每月从工资中拿出300元孝敬我,还经常到身边嘘寒问暖,给我很大的精神  相似文献   

3.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相似文献   

4.
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相似文献   

5.
<正>问:我未满月时被送给别人收养,去年,我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他们有两栋房子和5万元存款。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答:一般来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也就失去了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继承法》规定的以下情况,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  相似文献   

6.
法律在线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根据这一规定,“四荒“承包经营权及承包收益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死者的遗产,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另一种情况是,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的继承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对此没有限制. ……  相似文献   

8.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为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和继承权的标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依法可以继承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王某生前借了我1万元钱,立有欠据,且有证人,但现在王某病逝,他的儿子竟不认账。我想:父债子还,不应该不认账。请问:我能向王某的儿子讨还其父借我的1万元吗?读者老阎老阎读者: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应先用于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儿子作为继承人当然要受上,述规定约束,即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但这不能说是“…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是无论年龄大小的。因此继承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的取得条件是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而《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也就是说,子女从出生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从而也就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那么,如果在父亲死亡时,已经存在于母亲腹中的胎儿(遗腹子)是否有权取得对其父亲的遗产的继承权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母亲腹中的胎儿是没有权利能力的。因…  相似文献   

11.
【案例】洪某去世时,留下两份遗嘱,早先所立的遗嘱,明确将遗产八间房屋由他两个儿子各继承四间,并办理了公证;后立的遗嘱,指定八间房子全部由次子继承。洪某两个儿子为此发生争执。【评析】《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  相似文献   

12.
单国胜 《新农村》2006,(4):29-29
编辑同志:我父母生有我们姐弟五人,现在都已长大成人。大姐婚后和父母同居一地,其余四姐弟都在外地工作。6年前大姐不幸病故,从此,照顾父母的重担都由大姐夫一人挑起。前不久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他们留下了不少遗产,但没有遗嘱。在分割遗产时,二姐认为小弟是家中惟一的男孩,财产应由他全部继承;而小弟则认为大姐夫赡养较多,财产应由他继承;我和三姐都认为姐弟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为此,形成了不同意见。请问父母的遗产子女必须平分吗?读者许琳许琳读者: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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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的实践,房产作为遗产,在继承方面,易产生误解。1.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该房应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父亲去世,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且张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而且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张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还应当多分。对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  相似文献   

14.
正问:2015年11月我与丈夫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11月30日在当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12月6号,张某因醉酒驾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请问:我们离婚才7天,张某留下的遗产,我有权继承吗?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哪些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相似文献   

16.
李德勇 《河北农业》2011,(11):57-57
律师同志:《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这里是否表示对于林地之外的土地如稻麦田等,若承包人死亡,村集体就可收回承包地?这与中央“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否抵触?  相似文献   

17.
【案例】王某夫妇近年相继去世,他们子女为能占到较大的份额,纷纷去房里抢搬东西。遗产没有分割前,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负责代管遗产。【评析】我国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人中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  相似文献   

18.
刘文勇 《农业知识》2020,(23):50-52
<正>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委共同研究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答复中指出,根据《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相似文献   

19.
《云南农业》2004,(12):31-31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相似文献   

20.
<正>问:父亲去世后,我和妹妹都放弃了遗产继承权,全权交由继母办理继承事宜。最近继母找到我,说父亲有很多债务,现在遗产还不够还债的,多出的部分要求我和妹妹承担。我已经放弃继承了,还要承担父亲的债务吗?答: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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