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以被告人王富财、被告人赵国财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000元。 相似文献
2.
3.
4.
5.
正四川省盐边县某村村民朱某擅自在集体林内开垦林地用于种植芒果,盐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据了解,朱某自2015年起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盐边县渔门镇岩朗村大田组的集体林内开垦林地用于种植芒果,并将该林地内原有植被云南松环砍树基48株。公安机关于 相似文献
6.
太原市万柏林区北寒村村委会擅自将村里的30多亩耕地出租建混凝土站,致使土地被毁,无法耕种;南寨村村委会未经批准在村内30多亩耕地上建起了村办工厂。近日,万柏林区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两村委会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处罚金20万元,而两个村子的村委主任姚全贵和任全喜也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相似文献
7.
8.
9.
金湾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2,(2):91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4月3日,陈某代表村委会与张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50亩山坡林地承包给张某,双方约定承包期限 相似文献
10.
11.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日趋增加,但由于目前农用地转用增值机理不清、增值收益归属不明等原因,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得不到补偿.该研究在提出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补偿概念的基础上,运用问卷调查和理论分析方法,分析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实施补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完善农地非农化补偿机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实施补偿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是解决当前农地流转问题、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2.
4月28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被告人齐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罚金4540元。
齐某在1992年7月至2006年9月间任上港乡果园村村委会主任。2005年,齐某将果园村的0.99公顷耕地租赁给陈某用于开办棉纺厂。经鉴定,建造厂房已造成0.77公顷耕地耕作条件被破坏,导致无法耕种。 相似文献
13.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128-13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学术界被视为有效遏制刑讯逼供这一顽疾的一剂良药,在其理论研究相当丰富、人权保障思想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强烈要求的境况下,于1998年起被逐渐引入到法律法规中,于2010年正式问世于中国,2012年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被寄予厚望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中的情况如何及存在的问题又有那些呢?非法证据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于我国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已属不易,暂时就更不可期待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矣。非法言词证据分为非法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本文着重探讨非法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非法证据适用情况。 相似文献
14.
4月28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被告人齐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罚金4540元。
齐某在1992年7月至2006年9月间任上港乡果园村村委会主任。2005年,齐某将果园村的0.99公顷耕地租赁给陈某用于开办棉纺厂。经鉴定,建造厂房已造成0.77公顷耕地耕作条件被破坏,导致无法耕种。 相似文献
15.
以联合种植灵芝为名非法集资40多亿元人民币的南京润在案2010年12月31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其他11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4年1月,被告人孙海瑜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以其和胡臻两人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南京润在生物有限公司(以 相似文献
16.
蛟河市天北镇某鹿场饲养510只梅花鹿。2009年7~8月间,该场鹿群发生皮肤病,到蛟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求诊。通过对其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实验室诊断,确诊为鹿蠕形螨病。 相似文献
17.
以联合种植灵芝为名非法集资40多亿元人民币的南京“润在案”2010年12月31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其他11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8.
为鱼蟹治病而非法种植罂粟的被告人刘开福于日前被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该院今年判处的首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19.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的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丰富,大量野生动物定居于此,但是有一些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大肆地非法捕猎、收购各种野生动物。最近,由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一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