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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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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畜禽业》2011,(6):41
<正>由于农业生产中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物质的行为依然存在,农业部将对151种禁用兽药实行实名购买,并打击网上销售禁药的行为。为了从源头治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农业部已经公布了151种禁用物质的名单,陈晓华表示,要严把销售关,禁止这些东西流入养殖环节。要求生产企  相似文献   

2.
因农药残留及水产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问题,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屡遭严查及禁运,经济损失惨重。为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动物食品的安全,为使我国动物源性食品顺利出口,2002年3月5日农业部以农牧发[2002]1号文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要求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截止到2002年5月15日,一律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清单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一致通过了《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向社会公告。自8月23日起,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行为,均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水产养殖比较常用的禁用药品有氟霉素、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呋喃它酮、林丹、孔雀石绿、五氟酚酸钠等品种以及它们的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由于以上药品价格适中,药效比较显著,己经多年推广,因此使用非常习惯与普遍,现在突然禁止使用,让广大水产养殖者的确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加上对新药品缺乏认识,因而不知所措。针对这种情况,唐山市鱼虾病防治所苏文清等同志在经过实践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向大家推荐几种新药,以代替禁用药  相似文献   

3.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犯罪活动,确保饲料业和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公民身休健康,2002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26号),并于2002年8月23日起施行。农业部转发了该《解释》并要求各地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广为宣传,使该司法解释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迅速开展新一轮的查禁“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动,坚决铲除非法制售窝点,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违禁药品违法行为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及时与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或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64192848、64193157;传真:(010)64192869。  相似文献   

4.
《畜禽业》2015,(3):36
<正>大众日报报道: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公安厅及省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各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告》要求,在生猪养殖、屠宰过程中注射沙丁胺醇等国家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等成分药物的,依照《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同时,猪定点屠  相似文献   

5.
<正>水产用兽药质量参差不齐。在当前的水产用兽药市场上,许多制品均以"非药品"的形式在销售。部分水产用兽药在生产中并没有达到"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假、冒、伪、劣水产用兽药充斥市场。部分企业为了增加水产用兽药的疗效,甚至在中药制剂中违规添加西药,这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由于水产用兽药的质量参差不齐,要做到定量给药自然失去了物质基础。病原生物对药物的感受性不清楚。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进行关于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原生物药物感受性变化的普查工作,缺乏各种致病生物对水产用药物的敏感程度变化状况等基本参数,各种水产用兽药说明书中规定的用药量  相似文献   

6.
<正>笔者针对渔用非规范药品存在的生产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隐性添加禁限用抗生素、长期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深入研究检测技术与风险评估、对养殖户的宣传引导方面初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行业绿色长远发展,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渔用非规范药品的现状自2005年开始渔药地标升国标之后,小部分渔药制剂获得国家标准的同时,大部分无法升为国标的产品开始以渔用非规范药品的名义进入市场。目前,市场上正规的国标渔药逐年减少,  相似文献   

7.
《畜禽业》2013,(2):7
<正>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保障兽药质量安全。要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  相似文献   

8.
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目前,一些不法商贩和个别企业中的不法分子给家畜使用一种名为"盐酸克伦特罗"的兴奋剂,一些饲料生产企业将违禁药品装成小包装的饲料添加剂,向饲养户销售;一些饲料经销商将违禁药品制成小包装与饲料搭配销售;还有的畜牧养殖企业和个人,将这类违标药品直接加入饲料或水中让动物饮食。  相似文献   

9.
介绍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义、特征及处理这类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秩序和保护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渔业法和其它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具体表现为违反刑法条文所规定的4条禁规。处理案件时应注意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分清本罪与破坏集体生产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10.
小资料:GSP(Good Supplying Practice)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相似文献   

11.
夏世福 《海洋渔业》1983,5(4):178-180
<正> 成本分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两部分。生产成本是为生产产品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工厂成本、农业成本、渔业成本等。销售成本一为销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运输、库存、推销、经营管理等费用和利息、税金等支出,两者(生产和销售成本)合在一起就是完全成本。成本的大小可以从正面反映劳动消耗的节约程度。  相似文献   

12.
挪威是渔业立法较早的国家,有关渔业的法律制度也较全面,本文向大家介绍的是挪威有关水产品质量控制和销售的法律制度。《水产品质量控制法》(1959年5月28日)《鲜鱼法》1951年12月14日);《动物食品法》(1983年5月19日)《兽医法》(1948年12月10日)、《药品店经营法》(1963年6月21日)《药品使用法》1964年6月20日)《鱼病防治法》(1990年6月22日)分别规定了水产品生产质量保证、水产品销售管理和渔用药物管理的制度。在挪威《鲜鱼法》所确立的第一手渔获销售制度和销售组织,在渔业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挪威《鲜鱼法》规定,销…  相似文献   

13.
张琦 《河北渔业》2012,(4):66-66
2012年3月26日,河北省水产局养殖处相关工作人员在石家庄市水产管理处有关同志陪同协助下,到河北省裸鲤良种场(井陉县鱼泉冷水鱼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苗种生产监管及良繁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检查组同志听取了石家庄市有关同志和良种场负责人的汇报后,认真查看了良种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以及引种、用药、育苗、销售记录和药品、饲料的使用、储存情况,现场检查了裸鲤、鲟鱼的亲本培育和苗种繁育工作进展,详细了解了裸鲤菌种生产、销售状况。  相似文献   

14.
按照省农业厅文件精神,今年井陉县做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有组织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应急予案,并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特殊监管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水产品基地的管理,井陉县和基地的养鱼户签订了责任状,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水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重点监管养殖户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饲料库、药品库和产品检测证书等,  相似文献   

15.
宋长太 《齐鲁渔业》2008,25(6):36-36
现在市场上已经有南美白对虾专用饲料销售,小面积养殖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选购。但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户可自购原料,到附近饲料加工厂加工,能降低饲料成本30%以上,且饲料的质量可靠、有针对性(如添加防病治病药物等)。  相似文献   

16.
葛朋彪 《科学养鱼》2004,(11):75-75
2004年上半年由于水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水产养殖者走出了效益相对低下的局面。但与此同时,与水产养殖关系最为密切的水产药品和水产饲料添加剂在生产销售和使用上却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低质、低价的竞争阻碍了水产相关企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由于市场上大部分水产企业产品趋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近几年市场对斑点叉尾(鱼回)需求量的大幅增加,养殖规模也随之扩大。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为了提高(鱼回)鱼养殖成活率、改善养殖水环境会使用到多种投入品。大量使用投入品是否安全,有没有添加违规药物,是影响水产品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现今监管不规范的“非药品”领域,近年来在水产养殖业上非药品的使用已大大超过药品的使用量。  相似文献   

18.
《畜禽业》2001,(11):23
四川畜牧兽医学院周克勇、刘长忠等选择30日龄乌骨肉鸡160羽,随机分成4组,每组2个重复,向饲料中分别添加微生态制剂(芽胞杆菌制剂)0.2%、0.4%、0.6%、0.8%,酶制剂(纤维素酶、α-淀粉酶、中性蛋白酶等)0.05%、0.10%、0.15%、0.20%,探讨微生态制剂与酶制剂的不同水平组合对乌骨肉鸡生产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微生态制剂的添加水平为0.4%时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达到最佳,在0.2%~0.4%范围内添加水平越高,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越好;在0.4%~0..8%范围内添加水平越高,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越差.酶制剂在0.05%~0.10%范围内添加水平越高,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越差,在0.1%~0.2%范围内添加水平越高,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越优.表明微生态制剂和酶制剂在一定添加范围内结合使用,可提高乌骨肉鸡的生产性能,使乌骨肉鸡生产性能达到最佳时的组合为微生态制剂0.4%左右,酶制剂0.2%左右.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解天津市水产养殖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试剂、促生长剂、杀虫剂等“非规范药品”中兽药添加情况,开展了水产养殖非规范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结果显示:2020年,43个样品中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甲基异噁唑、阿维菌素检出率分别为7.0%、7.0%、2.3%、2.3%,本批样品合格率为86.0%;2021年,36个样品中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的检出率均为8.3%,“非规范药品”的合格率为88.9%。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水产》2014,(4):16-16
<正>本刊讯水产苗种是水产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随着水产育苗生产季节的临近,河北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水产苗种生产安全,为今年全省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一是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苗种场依法持证生产、亲本质量、用药、四项记录以及药品、饲料的存放和使用等情况,并依法严厉打击在亲本培育阶段使用禁用药品等违法行为。二是组织技术专家团队深入育苗场,现场指导养殖渔民工厂化养殖车间标准化提升改造、池塘清淤、消毒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一一解答育苗技术上的难题或疑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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