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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渔业协定》)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2004年6月30日正式生效,这是我国第一次签署海上划界协定,同时也是第一次在海域划界后就渔业问题签署渔业合作协定。《渔业协定》实施5年来,农业部南海区各级渔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联合公安边防海警,在农业部、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的正确领导下,开创性的创立了北部湾海上联合监管机制,为我国沿海地区渔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思路。为此,本刊记者近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对正在参加《渔业协定》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局长吴壮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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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越双方共同签署的《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警局(以下简称南海区渔政局和越南海警局)于2006年起在北部湾实施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迄今已开展了3次联合检查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8月18日至20日双方进行了第四次行动,针对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情况,在中国渔政311船上,本刊记者随船对中方带队指挥官——南海区渔政局刘添荣副局长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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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李明爽报道)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水平,农业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近日,农业部制订并印发了《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