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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水产》2007,378(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胡锦涛主席签署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物权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渔业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广大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于2007年3月29日发布通知,要求: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0日,农业部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联合在上海召开贯彻实施《物权法》暨渔业政策座谈会,研究部署渔业系统贯彻实施《物权法》工作。  相似文献   

3.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将给海洋渔业管理者带来新的管理内容,促使对渔业生产者的保护力度跨越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4.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离渔民很近与渔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日,《物权法(草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原因很简单,《物权法》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完善的物权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对企业的活动、对各类主体的经营和产权保护非常重要。《物权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保护私人的财产权,提高人们创  相似文献   

6.
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权法》,这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该法在“用益权编”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了中央“三农”政策精神。《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2007年6月20日,在上海召开的贯彻实施《物权法》暨渔业政策座谈会上,牛盾副部长作了题为“全面推进渔业权制度建设,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阐述了《物权法》规定渔业权的重大意义,并对今后如何贯彻实施《物权法》提出了要求。  相似文献   

8.
《水产养殖》2008,29(2):45
1.《物权法》颁布实施,明确渔民养殖和捕捞权利 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规定“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一次在我国民事基本法律中明确规定渔业养殖权和捕捞权为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9.
要闻速览     
《中国水产》2012,(11):1-1
10月9日农业部201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近期将以部令形式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是对现行《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的修订完善,更好地适应了当前渔业船舶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与《物权法》、《船舶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更好的衔  相似文献   

10.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第一次在用益物权中规定养殖和捕捞的权利,明确了养殖和捕捞的物权属性,这是我国渔业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是渔业界和广大渔民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深刻理解《物权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切实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是当前摆在渔业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1.
《中国水产》2010,(6):4-5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已经2010年5月6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各地信息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谈物权法颁布的意义本刊讯: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谈物权法颁布意义,《物权法》以民事立法形式确定渔业权制度,是贯彻中央农村基本政策的要求,顺民心,得民意,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规定了渔业权,这是《物权法》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具体体现,既是我国政治法律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此,我想通过回顾我们研究渔业权制度的背景,谈谈渔业权制度建设的意义及其内涵。  相似文献   

14.
<正>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始终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促进水产养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为了保障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以2010年第9号部令形式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始终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促进水产养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为了保障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以2010年第9号部令形式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  相似文献   

16.
唐议  王晓磊  马毅 《水产学报》2011,35(10):1589-1594
《物权法》明确了捕捞权和养殖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并规定其受法律保护。但依据我国现有渔业法律制度,实施《物权法》有关保护捕捞权的法律规定还存在一定困难。通过比较分析《物权法》和《渔业法》及相关法规对捕捞权的规定,考察造成捕捞权损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我国捕捞权保护制度的路径选择:(1) 将近岸海洋渔场和内陆水域渔场按县级或县级以下基层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确定给所属区域内的传统捕捞渔民专属使用,从而明确捕捞权主体和客体,为建立捕捞权保护制度提供基础。(2) 建立捕捞权损害评估体系,制定捕捞权损害赔偿、补偿标准,规范捕捞权损害赔偿、补偿程序,健全和完善捕捞权损害赔偿、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乔怡丹 《齐鲁渔业》2008,25(7):54-55
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首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确认渔民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的权利为用益物权。该规定在保持现有水域滩涂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更加明确地落实给渔民,并实行物权保护,对维持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渔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第123条规定了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一般统称为渔业权。由于渔业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所以将其性质认定为准物权的观点得到了立法上的采纳。然而渔业权是由《渔业法》这一公法规范所创设,在本质上并不属于私法上的物权,需要从渔业权的法律创设入手,在公法的视野下重新探究它的公法权利属性及其与公法规范的关系。本文从分析现有的法律规范入手,从公法角度探究了渔业权的性质、客体及规范方式,认为其性质、客体、设立、变动,均基本不适用物权法上的私法规则,随着我国公法体系的完善,对渔业权的法律规制应当逐步由公法规范承担。  相似文献   

19.
赵守江 《齐鲁渔业》2006,23(4):48-49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物权立法问题引起了全民关注,报刊媒体也对草案展开了讨论,人们的物权意识普遍上升。如何制定一部既符合法理,又适合中国国情,并且能够顺应 21世纪时代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成为舆论关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123条对捕捞权的规定,将促进我国海洋渔业管理的改革,建立海洋捕捞权制度。海洋捕捞权制度,是一种以权利为中心的渔业管理制度,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其首要目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海洋捕捞权,应限于国家所属的海域,即领海与内水。捕捞权的分配应优先考虑沿海捕捞主体。根据现行海洋渔业管理制度,可能有三种构建海洋捕捞权制度的途径,即以捕捞许可证为载体、以马力指标为载体和以捕捞限额为载体。结合国际渔业管理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政府改革与社区建设发展状况,文章认为,选择马力指标为载体构建海洋捕捞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其管理目标,避免社会公平问题,促进我国渔业管理由目前的投入控制管理制度向产出控制管理制度过渡,提高我国海洋渔业管理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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