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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从源头上把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关,辖区乡镇是监管重点。本文从查处一起乡镇私屠滥宰生猪案件入手,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剖析和有益探讨,便于进一步强化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2.
<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但是,在一些乡镇生猪私屠滥宰现象仍然存在,他们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屠宰场地不仅卫生条件差,肉品质量更是得不到保障,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7年7月,铅山县农业局就查处了一起私屠滥宰生猪案件,违法经营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1案件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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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 1998年10月9日上午8:30时,有群众打电话举报个体屠宰户高某某在家屠宰羊只,接到举报电话后,我所立即派四名监督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高某某于前几天从阿左旗北部苏木购入羊共160只,为了逃避检疫费和屠宰场费用,雇用屠工在家中屠宰,宰杀后的羊胴体一部分做成肉卷,一部分上市鲜销。在屠宰过程中已售出鲜羊胴体3只。我场监督人员当场填写了现场笔录,并进行了现场摄像,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盖了章。2处罚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48条第3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家畜定点屠宰检疫管理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作…  相似文献   

4.
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4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不高,案卷、录像没有同时留档等问题,提出加强教育、强化培训、完善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柳州市政府热线根据市民举报,称在柳邕路中海油加油站,从合山市到柳州市的客车常运输动物产品到柳州市区内销售。政府热线将此情况转柳州市柳南区政府处理。柳南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查处,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特别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执法人员协助办案。  相似文献   

6.
<正>1案情2011年3月26日,弋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员前往瘦肉精专项检测工作地点的时候,碰到一辆运输生猪的车,监督所工作人员向生猪贩运户出示了证件,并要求货主和司机提供检疫证明。因货主和司机交不出任何检疫证明等手续,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  相似文献   

7.
2004年2月8日下午.安徽省临泉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途经该站的一车生猪进行验证查物,发现该车110头生猪虽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齐全,但其中有4头猪有明显的传染病症状,发病至少1周以上。临  相似文献   

8.
《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几年来,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得到很好地落实,生猪肉品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但是,由于诸多原因,生猪私屠滥宰屡禁不止,“放心肉”的市场占有率依然不高,私屠滥宰未经检疫的生猪肉仍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屡禁不止。未经检疫的生猪肉流人市场,摆上千家万户餐桌上,严重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且也直接影响着“四到位”目标的实现。那么导致私屠滥宰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如何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问题是摆在我们动检执法部门面前的严峻问题。  相似文献   

9.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日前就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作出通知。通知要求,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私屠滥宰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知指出,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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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企业作为肉品生产加工的主体单位,在保障肉品供给,维护动物源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2020年9月,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一起涉嫌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调查取证,按照《动物防疫法》对C食品公司处以了6 450元罚款。本文对此类案件违法行为定性上存在的屠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3种观点进行辨析,并从违法主体、货值金额方面的区别进行思考,以期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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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A县畜牧服务中心依法取缔一处生猪屠宰窝点。经立案调查,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当事人郭×给予没收5头生猪及猪肉产品,并处货值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郭×对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行为,畜牧中心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后,案件结案。本文对案件查办中的主体适格、货值计算、价格认定、逃避检疫责任追究、自宰自食认定等相关环节进行了分析,以期与广大同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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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06年7月7日区畜牧局动物检疫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一青州市经营猪皮户经常去我区管辖内的黑旺、太河两处乡镇的私宰生猪户家中收购猪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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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接群众举报,突击检查×市A屠宰厂发现,该屠宰厂涉嫌不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文对该案的适格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备案存档等进行了点评,对整顿生猪代宰行为,确认定点屠宰证效力,强化信息化执法手段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以期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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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A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群众举报,发现刘某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结合执法人员对案件中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认定的4种观点进行一一辨析,指出案件存在多个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时,应如何准确认定货主并予以正确处置,以期为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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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从商务部门移交到畜牧部门后,畜牧部门多数执法人员在生猪注水案件处理中存在方法不当、条理不清的问题。本文通过近期查处的一起生猪注水案件,介绍了查找窝点、现场取证等七项办案技巧,并提出了三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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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某养殖场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经立案调查,该案违法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结合本案,本文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未经检疫与未附检疫证明的区别、行政相对人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及证据搜集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了剖析,以期为提高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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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宰前停食静养有助于提升肉品品质。本文梳理了我国现行生猪宰前实施12~24 h停食静养制度的法律法规来源,阐述了当前基层官方兽医、屠宰企业、动物福利人士及有关学者等对生猪待宰是缩短停食静养时间还是维持现行规定的广泛争议。经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欧美等国关于动物宰前停食静养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建议修订国家标准(GB/T 17236)中"待宰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 h,宰前3 h充分喂水"条款,改为"生猪在屠宰企业待宰圈应停食静养6 h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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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文 《中国动物检疫》2016,33(12):54-55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永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的一起屠宰病死黄牛案,通过分析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步骤,查处情况和法律适用,阐述了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体会,旨在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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