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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禽业导刊》2003,20(1):45-45
北京市已经明令禁止9个兽药品种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继去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明确对氯霉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其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此,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份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  相似文献   

2.
《畜牧市场》2005,(5):17-17
继今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明确对氯霉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其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此,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  相似文献   

3.
继今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仅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明确对氯霉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此,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分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霉素注射液、呋喃唑酮、呋喃唑酮预混剂、鱼宝、宫得康悬浮剂、鱼泰乐)。  相似文献   

4.
秦美云 《蚕桑通报》2007,38(1):50-51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农业部已于2002年4月9日制定并发布了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简称<禁用清单>),<禁用清单>中列出了21种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兽药产品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内的兽药产品全部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也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相似文献   

5.
《中国禽业导刊》2002,19(24):37-37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源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针对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第227号公告。公告指出,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  相似文献   

7.
继2004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 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的通知》, 明确对氯霉 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其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  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 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  此, 北京市的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 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 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份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  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 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              …  相似文献   

8.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1各兽药生产、经营、使…  相似文献   

9.
《辽宁畜牧兽医》2012,(9):36-38
1。截止到目前,哪些兽药产品被禁止使用?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农业部制定了不得用于食品动物一些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品种(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在该清单中停止经营和使用的兽药品种包括原料药、单方及其复方制剂:  相似文献   

10.
为了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于4月27日193号公告发布《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如下:序号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兴奋剂类:克伦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相似文献   

11.
信息撷采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养殖业的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日前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并于2002年3月5日以农牧发犤2002犦1号文公布。文件规定21类37种兽药或化合物禁止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使用,废止原经批准的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制剂质量标准和批准文号,且5月15日后一律停止经营和使用,同时严禁对食品动物使用农业部已明令禁用或未经批准的兽药,违者按《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农业部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  相似文献   

12.
请作者、读者注意——氯霉素、痢特灵已被禁止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农业部第 193号公告和《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 0 0 2 ]1号 )的规定 ,经清理审查 ,农业部已于2 0 0 2年 7月 8日以农业部第 2 0 8号公告 ,发布禁用兽药清单 ,共废止国家标准 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 2 0 7个 ,其中废止鱼用药产品质量标准 5 2个 ;各地共撤销产品批文号 10 5 7个 ,其中鱼用药批文号 14 3个。上述被禁兽药中主要是含有氯霉素及痢特灵 (呋喃唑酮 )的各种制剂。农业部在公告中要求各地要将已被撤销、禁用兽药产品批文号目录转发至基层单位。并要求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开…  相似文献   

13.
《兽药市场指南》2007,(12):15-15
2005年10月28日,农业部发布560号公告,将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病毒灵、阿昔洛韦等抗病毒西药及其复方制剂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同时人类抗病毒药也禁用于兽医临床。福建宁德贝迪动物药品厂把“呵护万众生灵、创造绿色环保兽药”的理念应用到动物健康产品的开发中,研制成功了禽类专用抗病毒药——太子参毒抗素。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的消费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  相似文献   

15.
1.截止到目前,哪些兽药产品被禁止使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农业部制定了不得用于食品动物一些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品种(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在该清单中停止经营和使用的兽药品种包括原料药、单方及其复方制剂:(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瘦肉精)、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  相似文献   

18.
农业部于3月5日发出通知指出: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特制定《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见附件)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注销;地方批准的兽药中含有上述禁用产品成分的,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19.
农业部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续)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于2002年12月24日以235号公告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附录2 已批准的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药物名称        标志残留物         动物种类   靶组织  残留限量  阿灭丁(阿维菌素)AvermectinB1a牛(泌乳期禁用)脂肪100Abamectin肝100肾50ADI:0-2羊(泌乳期禁用)肌…  相似文献   

20.
正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罗列出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供有关单位参考。1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1.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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