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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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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二月闻子规,春耕不可迟。又到阳春时节,农民朋友们已经开始准备春耕备播事宜。农资是农作物茁壮成长并获得丰产的基础和保证,事关农民经济收益和居民餐桌安全。因此,国家对于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销售给予了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对于违法经营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依据情节不同分别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相似文献   

2.
<正>当下农村的市场监管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假冒伪劣商品非常多,尤其是与农民生产息息相关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农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相比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消费维权  相似文献   

3.
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成。假劣农资一旦被使用,会给农民带来减产、减收乃至绝产、绝收等难以弥补的损失。那么.农民应当如何购买农资.发生农资纠纷后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相似文献   

4.
正农民一旦遭遇假劣种子,伤害是致命的,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种子法》第41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二是  相似文献   

5.
<正>农民一旦遭遇假劣种子,伤害是致命的,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种子法》第41条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  相似文献   

6.
途径一:与农资销售方协商解决农户在遭遇到疑似药害、肥害的损失后,一般第一时间会找到销售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则既能节省处理时间,又能不伤和气,可谓最简单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7.
<正>农资是农作物茁壮成长并获得丰产的基础和保证,事关农民经济收益和居民餐桌安全。因此,国家对于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销售给予了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对于违法经营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依据情节不同分别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现行《刑法》中,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只要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无论销售金额大小,一律定罪处罚。对于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农业生产较大损失的,可以  相似文献   

8.
尽管近年来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假劣种子、化肥和农药仍屡禁不止。遭遇了假劣农资后,农民不仅损失了本钱,而且贻误了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如与经营者协商和懈未果,可以向消协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相似文献   

9.
徐海滨 《吉林农业》2004,(12):35-35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活动,旨在着重抓好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但遗憾的是,许多农村消费者并不知道怎样向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投诉,或者投诉无证据,给消协维权工作增加了难度。  相似文献   

10.
《农家致富》2013,(7):55
江苏省东海县横沟乡读者田某来电:现在春耕备耕正是用种、用肥关键时期,农户买到合格的农资,生产就有一定保障。请问:应怎样识别假劣农资?答:对于种子,农民朋友一是可从价位上来判断优劣。包衣种子制种成本较高,价位不会太便宜。二是用盐水浸泡来识别。在盐水里浸泡,籽粒不饱满的种子就浮在上面。三是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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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销售假化肥坑农获刑责案例:果农闵某从刘某开办的农资销售店里购买复合肥料20袋。两个月后,闵某发现撒施复合肥的260棵桃树发芽异常,生长缓慢。不久,这批果树陆续枯死,评估损失6.7万元。经农业土肥检测中心检测,闵某购买的复合肥料含氯,为不合格产品,是导致桃树受损枯死的主要原因。法院经审理,以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2.
2006年,全国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假劣农资大要案件。据统计,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假劣农资违法案件5万多件,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06起。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6年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同比下降20.5%。  相似文献   

13.
违法经营者一无场所、二无证照、三无正规经营渠道。在农资购销旺季频繁到偏僻农村地区活动,利用一些农村农资经营门店贪图便宜的心理、游说、推销假劣、过期农资。  相似文献   

14.
一、“皮包公司式”违法经营者一无场所、二无证照、三无正规经营渠道,在农资购销旺季频繁到偏僻农村活动,利用一些农村农资经营门店贪图便宜的心理,游说、推销假劣、过期农资。二、“乱打旗号式”违法经营者  相似文献   

15.
假劣种子害人深重,受害农民应懂得依法维权,与不法经营者作斗争。八种情况可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1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索赔: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索赔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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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广大农民已经认识到农作物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大批优良品种得以普及,使农民增产又增收.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有些地方种子经营市场混乱,有些不法商贩,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  相似文献   

17.
不少地区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充斥市场,让人真假难辨,守法企业疲于招架,蒙冤受损,广大农民深受其害。如果了解一些制造和销售假劣农资的伎俩,广大农民也许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农资市场造假手法可谓千奇百怪,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8.
《新农业》2016,(6)
正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春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3月11日,"2016年辽宁省农资打假暨红盾护农行动启动仪式"在沈阳市沈北种子农资批发市场举行。辽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子局、植保站、土肥站、果蚕站、农机监管站以及省工商局市场处、省消协等有关单位参加了此次仪式。作为辽宁省农资打假的投诉热线,  相似文献   

19.
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春季农业生产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春耕护农工作,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摸排打击,迅速突破一批大要案件,形成对农资违法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农资》2012,(35):3
<正>本报讯近日,农业部公布今年上半年查处假劣农资案件情况。上半年,农业部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共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927件,捣毁制假窝点27个,查处5万元以上案件32件,移送司法机关24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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