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许可法》是政府机关实施行政的重要依据,现就我国动物防疫许可的情况谈谈个人看法。
  一、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项目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兽医主管部门主要实施以下三项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正式实施,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行政许可职能,把动物检疫工作列入了行政许可项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来加强动物检疫证、章管理是动物检疫行政许可工作法律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制度,强化动物检疫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动物检疫行政许可水平,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对全市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针对现状提出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3.
当前,畜牧兽医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较多,有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曾药管理、动物诊疗管理等多方面。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和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发证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和规章都具体规定了的。  相似文献   

4.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是《动物防疫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但是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与其他法律法规如何配套衔接,行政监管如何有效实施都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导致在执法实践中或难以纠正违法行为,或非出于自身原因导致相对人取得许可后又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甚至动物防疫条件监管的对象难以确定。凡此种种,都急需在法制层面予以解决,以适应社会和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5.
本文分析了现行《动物防疫法》所涉及的动物饲养场所防疫条件审查、动物产地检疫和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别提出了取消饲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政许可、设立动物防疫条件评估认证、重新界定申报动物产地检疫的范围、对动物产地检疫合格条件进行评估、推进种畜禽疫病净化、优化审批条件等建议,以期为下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和形式作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设定,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即,符合规定的合法有效;不符合规定的,既不合法也是无效的。笔者拟从合法有效的角度对现行的动物防疫行政许可发表一己之见。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正式实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是行政机关,有无权力实施行政许可?有权实施哪些行政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做好这些行政许可要注意解决哪些问题?是动物防疫主管及实施人员急需掌握的问题,下面将本人对上述问题的学习心得和大家一起分享。  相似文献   

8.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于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功能主要是控制危险,配置资源,证明或提供某种信息与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中的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均符合以上特征,因此,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可称为动物防疫行政许可(也可称为动物卫生行政许可等),它涉及到家畜家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蚕等的每次移动和屠宰加工等。  相似文献   

9.
动物防疫行政许可是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实施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之一,它的完善与规范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的基础。目前,动物防疫行政许可仍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和内容上的僵滞性,亟待在《动物防疫法》的配套法规中予以解决:   一、《动物防疫合格征》的演变缺乏连贯性,具体内容缺乏法律支持,颁发依据不充足。《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前身是《兽医卫生合格证》。根据国务院1985年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国家工商局1987年联合下发农牧字22号文,规定从事畜禽经营、屠宰、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兽医卫生合格证》,由此拉开了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序幕。随后,1988年农业部下发农牧字10号文,对《兽医卫生合格证》的发放进行了具体规定,1992年农业部发布13号令规定了发放《兽医卫生合格证》的法律保护措施,从此,《兽医卫生合格证》的发放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为了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1996)40号文,文中规定了屠宰厂、肉联厂必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据此,农业部将《兽医卫生合格证》改成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具体内容未作任何变动。  相似文献   

10.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对法定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在《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内,设定或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行政许可。农业部相继出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6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7号)等配套规章和文件,对实施这些行政许可从实施机关、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现将目前掌握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有些内容属个人  相似文献   

11.
审批<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动物防疫法>授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力,同时也是动物饲养、经营、屠宰场(户)依法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由于动物防疫相对人在申办其相关营业执照时申报<合格证>是第一步(即前置性).因此,要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审批<合格证>时必须做到"简便快捷、规范有序、严格合法."  相似文献   

12.
《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发证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力 ,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也是管理相对人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授权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场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此举是颁布《动物防疫合格证》的重要前提。因此 ,切实做好发证前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但是 ,在现实工作中 ,对发证前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重视程度不够 ,存在许多漏洞 ,具体表…  相似文献   

13.
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是《动物防疫法》授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权力,同时也是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应当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在执法实践中,由于《动物防疫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客观上造成了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有些问题不能解决,有些问题解决不好,引起了不必要的行政诉讼,损害了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形象。现就有关问题阐述如下:1关于《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及发放范围《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农业部统一设计、统一监制的证照,贯穿…  相似文献   

14.
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是我国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它赋予从事动物防疫管理人员执法的权利。因此,明确并把握《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法律效力,对健全和完善《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管理制度,依法颁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动物防疫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颁发是一种政府行政许可行为,是管理人员获准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法律凭证,必须是依据个人、组织的申请,再由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一经颁发,即具有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正>动物检疫证明的改版既适应了动物、动物产品大流通的需要,又符合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需要,同时也对动物防疫基础工作和检疫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动物检疫是行政许可行为,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行政许可的文书、标记,是准予动物屠宰、经营、运输、参展、演出、比赛以及动物产品得以经营、贮藏、运输  相似文献   

16.
《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动物防疫法》第45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场等单位,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17.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名称问题《动物防疫合格证》从本质上来讲 ,它是一项行政许可类的证书 ,它是对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允许其开业经营的一种资质的核准 ,而不应是对申请人的动物防疫状况是否合格的一种证明。目前《动物防疫合格证》中的“合格”一词不贴切 ,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个证书的性质 ,而且“合格”一词只能说明静态的状况 ,而不能说明动态过程的状况 ,也就是说它只能证明申请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是在某个时刻 ,不能代表其在经营期限整个阶段都是合格的 ,使用《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一名称容易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相似文献   

18.
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的动物传染病状况进行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动物检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手段,实施检疫可以防止染疫动物、动物产品进人流通环节,防止动物疫病通过运输、屠宰等环节传播蔓延,防范人畜共患病的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相似文献   

19.
《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动物防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该项活动权利和资格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其目的就是更好地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确保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保护养殖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的健康。1998年10月1日农业部尽管将《兽医卫生合格证})更名为《动物防疫合格证}),但从我们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制度和发证对象来看,认为采用《动物防疫合格证》之名称,仍不科学。其具体理由如下:l改“合格证”为“许可证”,以…  相似文献   

20.
为了提高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行免费行政审核与发放行政许叮证。但目前的动物防疫检疫政策是免费免疫、收费检疫,这与常理常规不符,也影响防疫、检疫的质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