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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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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业和农村普遍面临着不断衰败的趋势。先行经历"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欧美、日韩在这方面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尝试,做了大量的研究。只是由于政治体制、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的差异,如何借鉴这些成果需要慎重思考。相对于欧美来说,日本除了政治体制差异较大以外,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与中国有诸多共同点,特别是农耕文化有着显著的同根性,对其研究探索对中国借鉴意义颇大。本文聚焦于日本农业经营中越来越重要的一种形式——集落营农,集落营农作为一种综合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在离农倾向的增加、农业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发挥着维持地域农业发展、整合地域资源、维系区域经济等重要作用。集落营农在不改变农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效益,对中国小农的未来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
农户需要经营好农业才能增加收入,农业需要得到良好的经营才能有发展。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下称日本农协)的营农指导事业就是一个帮助农户经营好农活,帮助地方经营好农业,同时又对农协整体的收益做出贡献的组织。通过对营农指导事业的工作内容、经营效果的研究以及实地调查的结果,分析了日本农协营农指导事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其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农民合作社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主体,引导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日本农民合作组织——村落营农组织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下有序运行,已成为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之一。本文基于日本村落营农组织和中国农民合作社在功能及组织特性上的共通性,在考察日本村落营农组织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探究了其在运行机制、制度安排方面的实践经验,论述了其功能,并提出了对中国供给侧改革中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日本农业生产主体的演变与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确立了以土地私有为基础、家庭经营为生产主体的农业经营模式。战后经济的高度发展,使日本步入经济强国的行列,但也给日本农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影响之一就是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减少、质量的弱化。这一影响降低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也促进了新的农业生产主体的成长。村落营农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主体,近几年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该文从组织建立的背景、过程、功能等方面剖析村落营农,通过对这一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剖析,指出日本农业和农村面临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5.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国外经验启示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韩柱 《农学学报》2014,4(3):100-104
2005年以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较快,但地区间和形式上发展不平衡,组织规模小,运行效率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通过分析日本农业经营组织建设与发展过程,采用文献整理和统计分析方法,研究了日本农业经营组织创建的经济社会背景及其对策,解释其各种类型和特征以及制度改进与组织演化过程,并评价了法人化优点、促进农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作用和增加农村社会活力等作用,得出了建立健全政策法律体系、努力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加快培育农业经营管理人才是中国目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6.
日本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推行农业结构改革,重点培育生产大户和生产组织为规模经营主体。21世纪以来,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主体培育的效果逐渐显现,土地利用型农业朝着规模化的方向发展。本文介绍了日本农业微观经济组织改造的目标模式之一——村落营农的产生和历史发展,指出其在解决小规模经营效率低下、兼业化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维持村落生活环境方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新农业》2017,(15)
本文以四川省崇州市"农业共营制"模式为借鉴,根据朝阳市的实际情况探究朝阳市农业共营制如何发展,进而探索出一条农业共营制新型经营体系模式。为激活农村生产要素,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业综合能力,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推动机制创新为切入点,以结构优化为侧重点,以加快改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解决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入手,推动农业经营规模转型升级,着力解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谁来种地""如何服务"问题,推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化、产品品牌化和市场化,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扶持政策进行创新,促进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被称为日本行政系统之外的第二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于该体系的研究能为我国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带来重要启示。在总结日本农协体系的基础上,分析了农协营农指导事业的基本理念、主要业务内容、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体制建设的现状,并分析了其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日本战后三十五年来,无论本州、北海道、四国还是九州,到处都有听来生疏的“营农团地”。何以叫营农团地,它和农业协同组合有什么区别?“营农团地”一语,从日本名词的字义解释,就是在特定地域,由农协组织起来的农业经营集团,它的基础是特产区和农(牧)业经营者十户、八户或几十户,实行某些生产项目的联合。先决条件是经营同一内容的生产。如以生产水稻为主体的农业区域,则组成“稻作营农团地”;以畜牧业为主的则组成“养猪团地”、“养鸡团地”、“酪农团地”(酪农即奶牛业);在大城市郊区或其它町、村盛产蔬菜的地域,则有“蔬菜团地”;适合发展水果的山地,则有“果  相似文献   

10.
通过研究日本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可以发现日本农户的规模化经营是在不断发展中得到完善的。通过认定农业者政策、发展村落营农以及发挥农业协同组合的作用,日本农业规模化逐渐取得成效,对我国目前发展农业规模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在发展农业规模化过程中,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前提,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坚持农户是农业发展的基本力量,应当稳定农户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地位,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小农户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发挥农业合作社的作用,完善农业合作社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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