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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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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家顾问》2008,(8):4-4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  相似文献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已正式公布。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的最根本精神是“兴林富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林木这笔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交给农民.实现老百姓耕山致富,森林资源增长,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相似文献   

4.
《农家顾问》2008,(8):4-4
条例规定: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  相似文献   

5.
<正>本刊讯2014年,河南省将进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全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到75%,同时还将建立10个以上县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规范林地承包经营,保护林农合法权益。河南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6.
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必须维护林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的最长年限.这进一步发出了党的农林政策长久不变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给予农民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定心丸".  相似文献   

7.
政法前瞻     
国家将把林地物权还给农民 近日,国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改”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全国主要集体林区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林改后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实践中还存在着林地经济效益受阻、生态公益关注不够和林地资源浪费等问题。林地承包立法针对性差,林地资源使用标准欠缺、林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等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无疑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林地的特殊属性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林地承包经营需要制度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林地利用标准和规划,强化林地承包经营中的生态责任,赋予发包方承包地收回权,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是既发挥林地经济效益,又有效保护生态公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9.
<正>长期以来,村集体林地归集体所有,村民投入的多,获取的少,而且在集体林地承包买卖方面,还存在着操作不合理,管理不可持续的问题。于是2008年7月,中共中央发布通过全面推进林权改革的文件,林权改革在全国铺开,并规定了林权改革的总目标。到2010年,基本完成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政策执行7年来,促进了农村,特  相似文献   

10.
<正>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的拓展和延伸,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内在积极性。从宜阳县目前现状看,并且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一、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管理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11.
《农家顾问》2008,(8):4-4
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奈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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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工作,现将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汇报如下:1里仁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我镇地处龙南北大门,有耕地面积5849.68亩,基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林地面积58849.5亩,除八宝洞林场12000亩面积外,基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我镇的土地流转面积2282.25亩,  相似文献   

13.
林木营养诊断与林地施肥研究综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林木营养诊断和林地施肥是营造速生丰产林的重要技术措施,其中开展林木营养诊断是科学进行林地施肥的重要前提。综述主要林木营养诊断方法,即植物组织分析、土壤养分分析和田间试验;阐述林地施肥的理论基础、关键技术和施肥效应;还展望了林地施肥的主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交易是指在政策、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货币为媒介、非家庭承包性质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使用权的流转。由此可见,农村土地交易具有不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和一般商品交易的自身特点。  相似文献   

15.
2004年8月.广西贺州市信和木业有限公司与贺州市榕树村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经营该村集体山场林地。次年10月,该公司将林地承包权转让给个体户古旺。2006年春节后,古旺见榕树村部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山场的树木.  相似文献   

16.
对林木生产周期与林地价格的关系进行了剖析,认为林地价格决定于林木生产效益状况,林地资产评估方法因林木所处生产阶段而异,并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同时指出林地使用期限也是林地资产评估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7.
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的探讨龙水荣当前,如何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搞好土地制度建设,对于稳定和坚持家庭联产承包制长期不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完善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政策。中发(1993...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是把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一次拓展,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对农村特别是山区生产资料的一次再分配、对农民利益格局的一次再调整。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态更好,让农民增收;改革的主要标志体现在确权发证上。林权证不仅是唯一合法的权属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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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农业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基础性产业,林场林木及林地资源都是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林业的整体结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林场林木及林地资源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大挑战,本文对加强林场林木及林地资源管理措施进行可行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正为确保集体林权流转顺畅,避免各种流转"乱象",近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流入方须是从事农业经营农户《意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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