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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已正式公布。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的最根本精神是“兴林富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林木这笔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交给农民.实现老百姓耕山致富,森林资源增长,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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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4,(3)
<正>本刊讯2014年,河南省将进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全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到75%,同时还将建立10个以上县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规范林地承包经营,保护林农合法权益。河南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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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全国主要集体林区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林改后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实践中还存在着林地经济效益受阻、生态公益关注不够和林地资源浪费等问题。林地承包立法针对性差,林地资源使用标准欠缺、林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等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无疑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林地的特殊属性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林地承包经营需要制度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林地利用标准和规划,强化林地承包经营中的生态责任,赋予发包方承包地收回权,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是既发挥林地经济效益,又有效保护生态公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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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的拓展和延伸,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内在积极性。从宜阳县目前现状看,并且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一、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管理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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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交易是指在政策、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货币为媒介、非家庭承包性质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使用权的流转。由此可见,农村土地交易具有不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和一般商品交易的自身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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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广西贺州市信和木业有限公司与贺州市榕树村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经营该村集体山场林地。次年10月,该公司将林地承包权转让给个体户古旺。2006年春节后,古旺见榕树村部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山场的树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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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木生产周期与林地价格的关系进行了剖析,认为林地价格决定于林木生产效益状况,林地资产评估方法因林木所处生产阶段而异,并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同时指出林地使用期限也是林地资产评估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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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的探讨龙水荣当前,如何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搞好土地制度建设,对于稳定和坚持家庭联产承包制长期不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完善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政策。中发(19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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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6,(9)
正为确保集体林权流转顺畅,避免各种流转"乱象",近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流入方须是从事农业经营农户《意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