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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华 《福建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68-72
对于林权的界定,《森林法》与《物权法》有所不同。《森林法》将森林视为立体结构的自然资源,故而将林权定为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客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而《物权法》则将森林资源视为土地资源的一种,将其归入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中。在《森林法》修订中,可以将林权界定为一个开放的概念,其客体包括林地与林木,而内容包括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林下资源所有权以及森林景观开发权等。在具体语境下,应对具体的林权所指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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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常把林权称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它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四项权利。林权的主体是指谁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林权的客体是林权所指向的具体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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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林权的物权性质与构造的研究,指出林权系复合性物权,包括对森林、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和对森林、林地或林木的用益物权,其主体可以是国家、农民集体、自然人、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私人享有林权与森林资源公有制并不矛盾.林权登记意义上的森林的含义应视为林地和林木的结合. 相似文献
4.
韩志扬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3,(4):24-27
虽然从全球层面来看,国有森林面积占全球森林面积的大多数,森林资源产权以公有制为主,但近几年来,社区、个人和私营公司拥有并管理的森林趋势日益明显,森林资源的私有制变化趋势日益明显,亚洲的一些国家已经开始渐进式林权制度改革,将森林管理和使用权由国家层面向私有层面转让。面对森林资源产权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从森林资源的多元效益出发,注重资源的所有和利用,以明确森林资源产权为基础,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坚持森林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国家的适度干预 ,以森林资源公共所有权为主导,推进产权制度多元化,要建立森林资源动态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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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权流转的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认为林权流转的法律属性实质上是林业物权的变动而非森林资源的交易;林业物权的变动尤其是指林地与森林资源的使用权的变动;林权流转政策规范的重点在于林地、森林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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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产权理论及森林资源的特殊性,界定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及其制度的基本内涵,指出要从纵横两个方面认识森林资源产权;分析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的有限多元化、不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以及国有森林产权制度的成本过高的制度性缺陷;提出了森林资源配置效率是产权制度效率的判断标准;最后设计出在林地及部分公益林资源国有的框架下,实行森林、林木及其他多种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多元化主体的分散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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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变动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从1980年开始,浙江省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权变动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形式日趋多元化,变动类型以森林环境产权变动和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环境产权同时变动2种类型为主,定价方式以协议定价为主。产权变化中存在着产权制度安排缺陷,变动操作不规范,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森林资源产权变动管理,指出要创新森林资源产权主体,合理界定各类产权主体的权能;完善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规范森林资源产权交易;加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参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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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林权管理中公证是保障个人或集体对林地、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法律凭证,有利于减少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给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加快林业发展速度,改善生态状况从而满足人们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求。1、林权管理公证的内涵林权包括了林木、林地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等权利,林权的主体是广泛的,除了国家和集体可以作为其所有者,也可以以个人的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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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包括森林生物资源、林地资源和森林环境资源,但林地资源是基础。森林资源管理必须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中心。由于公益性森林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其经营的主导利用目标是生态效益。因此,林政资源的管理要以林地资源管理为基础,林木与林地管理并重,严格森林资源的保护。而商品性森林资源经营的主导目标在于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应赋予经营者更灵活的处置林木的权力,资源管理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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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982年林业“三定”时,林权证只有体现“山权”和“林权”两权权利人,与现在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在林权登记发证中,如何准确无误给林权权利人确权,弄清“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这“四权权利人”,保证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稳定,发展山区生产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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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流转的现状调查研究——以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林地和林木是林业产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新的市场经济下,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林权流转的涵义,在广义上是指林地、森林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的流转,狭义上是指林地、森林使用权的流转。林权流转可以实现林业资源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使林业资源价值最大化,使农民得以致富,生态得以改善。基于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的调查,通过对农民、政府、林业开发商三方的调研,分析林权流转的必要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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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湖南省林权改革试点乡镇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从林地经营面积及调整情况、承包地签约及缴款情况、农户对林地所有权归属的认识等3个方面了解农户林地经营基本情况,从农户对林地所有权、承包期、经营权等3个方面探寻林区农户对林权改革的诉求,提出了深化林权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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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是实现林业这一“绿色银行”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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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森林资源经营水平对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起功能齐全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织金县第3、4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为依据,分析织金县森林资源内林地面积、林木蓄积、森林类别、林种结构、树种组成及森林覆盖率的动态变化情况,客观评价织金县林业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的5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二是加强林地保护,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三是强化森林分类经营,完善国家公益林界定;四是积极完善集体林权登记管理,解决集体林权改革遗留问题;五是转变森林经营方向,走内涵式林业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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