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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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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鲜乳收购是奶农和乳制品生产者的中间环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国务院10月9日公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条例》规定,开办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许可,符合建设规划布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达到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管理要求;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乳制品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2.
<正>(三)生鲜乳收购许可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①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②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上接第5期)  相似文献   

3.
生鲜乳收购站(奶站)是奶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一头连着奶农,一头连着乳品加工企业。我国的生鲜乳都是通过奶站销售给乳品加工企业。因此,奶站的管理对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影响巨大。调研组对奶业主产区黑龙江省、河北省  相似文献   

4.
行业动态     
国务院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市场将实行准入制生鲜乳收购是奶农和乳制品生产者的中间环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国务院10月9日公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  相似文献   

5.
《湖北畜牧兽医》2009,(7):44-44
据悉,四川省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意见》,对生鲜乳的质量、收购、运输等提出严格要求,明令禁止生鲜乳直接上市销售。  相似文献   

6.
生鲜乳收购是奶农和乳制品生产者的中间环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国务院2008年10月9日公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制度。  相似文献   

7.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奶牛养殖科学知识,提高奶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近日,农业部组织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编制了《生鲜乳生产安全知识系列挂图》,将免费赠送给全国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2009年,浙江省按照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紧紧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以深化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整顿为主要抓手,通过落实监管责任制度、完善台账记录,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并加大了政策扶持与督查工作力度等,全面完成了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要求,参照《良好农业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8)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奶牛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其他奶畜生鲜乳收购站参照本规范实施。  相似文献   

10.
《饲料广角》2009,(12):3-3
日前.四川省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意见》,对生鲜乳的质量、收购、运输等提出严格要求.明令禁止生鲜乳直接上市销售.  相似文献   

11.
为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中国国务院公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及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中国奶牛》2008,(11):1-1
据悉,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奶牛养殖科学知识。提高奶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近日农业部组织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编制了《生鲜乳生产安全知识系列挂图》,将免费赠送给全国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  相似文献   

13.
1月5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乳品质黾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为保证乳品质量安全,我省将实行生鲜乳运输“交接单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取得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上要标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嚣、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为两年。  相似文献   

14.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奶牛养殖科学知识,提高奶牛养殖标;隹化、规模化水平,近日农业部组织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编制了《生鲜乳生产安全知识系列挂图》,将免费赠送给全国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出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动物保健》2008,(12):13-15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1月7日,农业部部长职政方签署第15号农业部令予以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业的处罚力度。条例对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条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出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牛奶的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建立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强生鲜乳质量管理,推动奶源基地建设和奶牛科学饲养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目前,陕西省千阳县建成县级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1个、生鲜乳收购站化验室37个,生鲜乳质量检测覆盖全县所有产奶牛,形成了以县级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为基础,各生鲜乳收购站化验室为基础检测点的两级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通过奶站自检—检测中心抽检—企业复检的工作程序,对生鲜乳中的理化、生物、卫生安全等指标进行检测,为奶牛科学饲养管理提供了依据,保障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从201 1年2月至2012年12月,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在全县7个牛场、37个奶站累计检测奶样27080份,奶牛单产提高0.63吨,增加经济效益4013.3万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相似文献   

19.
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要求,参照<良好农业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8)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奶牛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其他奶畜生鲜乳收购站参照本规范实施.  相似文献   

20.
2012年新疆10家主要乳品加工企业和乌鲁木齐市附近的奶牛养殖场、奶农合作社(奶站)在乌鲁木齐共销售液体乳13.7万t,各类乳品所占比例为:灭菌乳41.17%,巴氏杀菌乳10.66%,散装生鲜乳10.66%,调制乳10.36%,发酵乳27.15%.按乌鲁木齐市常住人口330万人计算,人均年消费各类液体乳41.5kg,其中白奶(灭菌乳、巴氏乳、散装生鲜乳)25.9kg,调制乳4.3kg,发酵乳11.3kg.本文还对液体乳消费量统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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