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已于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定义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从这个概念可以引申出证据应当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3个属性。然而,回顾近几年所接触涉林刑事案件,笔者发现:个别侦查机关在证据的收集、固定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证据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要求认识不足。2010年7月1日,两院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本文拟根据两个《规定》的有关内容,  相似文献   

3.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得到第二次修正。本次修正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总则,明确规定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刑讯逼供,并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主要表现为刑讯逼供,由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4.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得到第二次修正。本次修正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总则,明确规定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刑讯逼供,并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主要表现为刑讯逼供,由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一些地方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示.经研究,现作如下解答: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条中规定,国营企业事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45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可运用调解手段处理。目前,特别是在一些兼管地方治安的森林公安机关的民警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已被日益增多的民间纠纷案件所困扰,  相似文献   

7.
森林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林行政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森林公安机关究竟可以办理哪些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像铁路、航空等治安案件那样,专门规定涉林治安案件的种类?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砍他人林木、故意毁坏种苗或林木、失火烧毁森林或林木之类的行政处罚案件,是作为治安案件办理还是作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如此等等。要弄清以上问题,我们必须追根溯源地来分析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问题。  相似文献   

8.
2001年4月22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重新确定了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19类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2.滥伐林木案件;  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4.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件;  5.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件;  6.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7.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8.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的案件;  9.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  相似文献   

9.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刑法修正案》、《解释》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对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解释》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2013年12月5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1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权限和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2001年印发的《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同时废止。就《通知》的理解与执行问题,笔者谈一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11.
许岚  陈玲 《江苏绿化》2001,(5):13-14
林业行政机关担负着对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作为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充当被告的角色,处于应诉的地位。为了在林业行政诉讼中变被动为主动,林业行政机关除了熟悉林业法律法规以外,还必须掌握诉讼法的一些规则,尤其是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定。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审判程序、执行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结合司法实践,分析归纳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无论立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罪名涉及犯罪对象范围的认定已不是问题,而在该类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过程中,非法行为的认定则成为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3.
毁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毁林包括盗伐、滥伐等一切违法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被损害的行为;狭义的毁林是指行为人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脂等活动而损害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没有非法毁坏林木罪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23号)第十条第(1)项规定:因进行营利性生产违反规定而毁坏生长中的林木,情节严重的,  相似文献   

14.
毁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毁林包括盗伐、滥伐等一切违法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被损害的行为;狭义的毁林是指行为人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脂等活动而损害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没有非法毁坏林木罪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23号)第十条第(1)项规定:因进行营利性生产违反规定而毁坏生长中的林木,情节严重的,  相似文献   

15.
《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6年版《河北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也是一次全新制订。与原条例相比,新制订的《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在义务植树若干重要问题上都作了突破性规定,亮点纷呈。  相似文献   

16.
吴鹏 《森林公安》2011,(3):32-33
森林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林行政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森林公安机关究竟可以办理哪些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像铁路、航空等治安案件那样,专门规定涉林治安案件的种类?对于以非法占有  相似文献   

17.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通过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生态林业环保法治建设方面的相关阐述,也有很多亮点。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有关规定,于2007年3月23日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采挖树木、采伐“火烧枯死木”是否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一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称《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中均找不到直接的答案。目前,规定采挖树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3]41号)(下称《通知》),规定采伐“火烧枯死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范性文件则是《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下称《复函》)。  相似文献   

20.
针对破坏林地资源犯罪猖獗的现状,2005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林地资源,有必要结合刑法原理和《解释》对破坏林地资源犯罪作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