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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离婚往往会给夫妻中的一方带来损害,对此,我国《婚姻法》主要规定了三种离婚的救济的方式,分别为家务补偿,经济帮助和离婚损害赔偿。本文论述了这三种方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从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和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范围两方面分析了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建问题。  相似文献   

2.
法律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专栏 离婚后父母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问:我和丈夫离婚时,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我丈夫。现在,前夫不让我看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8  相似文献   

3.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夫妻双方离异后,原配偶之间与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也随婚姻法律关系的消灭而终止。基于这种思想,许多当事人在离婚后把对原配偶本应享有的权利轻易抛弃。其实,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原配偶双方与婚姻伴生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原配偶一方对另一方仍然享有某些民事权利。[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否并非是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先决条件。关键是如何在执行中如何对需要权利救济的当事人及时给予救济。基于功能与执行救济的互换上,将民事执行作为执行救济制度完善的补充,在此视角下对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进行具体设计,为当事人或得权利救济提供入口。  相似文献   

5.
正夫妻离婚后,一方外出务工,一方在家务农,离婚时双方未对承包地经营权进行分割,一方单独将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另一方表示对方无权处理其应有份额的土地,故起诉要求村委会退还土地。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审结此案,驳回退还土地的请求。邓某与张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6年登记结婚。2012年8月,邓某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之前,家里经济上的事情全由妻子张某负责,二人原在村委会处承包土地3亩,承包期至  相似文献   

6.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往往这样认为,夫妻双方离异后,原配偶之间与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也随婚姻法律关系的消灭而终止。基于这种思想,许多当事人在离婚后对原配偶本应享有的权利轻易抛弃。其实.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原配偶双方与婚姻伴生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原配偶一方对另一方仍然享有某些民事权利,如无过错方对原配偶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  相似文献   

7.
以学生的个体权利为主要视角,着力从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及救济性权利等方面分析高校学生权利的个体性,进一步揭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学生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及制度、权利救济等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全方位多渠道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视野下的学生权利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8.
《云南农业》2012,(3):59
【问题】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另一方在起诉前就不知去向,法院已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时仍下落不明。此种情况法院能否在公告期满后作出缺席判决?【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据此,对于夫妻一方下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制度目前属于行政内部监督机制的一环,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性。本文在对国外和地区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理论与模式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制度进行探析,并从理论和具体制度上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追究婚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上存在严重的缺陷,不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司法救济。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构建婚内侵权民事救济机制,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以及建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的司法救济制度,不仅有利于遏止夫妻间的侵权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乃至于社会的稳定,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完善民事立法的进一步要求。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权益流失较为严重,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农村离婚妇女的自身素质、村干部的行政意识、国家政策法律的漏洞、村规民约的威力以及社会历史观念几方面因素影响所致.近阶段,我国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根源很难在短期内得以消除,政府主要应从法律、制度、经济、社会观念等方面循序渐进地对农村离婚妇女这一弱势群体的土地权益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2.
票据是票据权利的载体,票据丧失,持票人就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物质依据。失票人必须及时依法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才能使票据权利最终得以实现。但我国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救济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难以充 分维护失票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木文就票据丧失的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三种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问:我的丈夫于三年前不告而别,至今也无音信,我想跟这个名不副实的丈夫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样办理离婚?答:即使丈夫下落不明,妻子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  相似文献   

14.
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会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吗?李某不少人有这种顾虑,其实是误解。夫妻双方无论谁先提出离婚请求,根据婚姻法的精神,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  相似文献   

15.
《农家致富》2014,(19):54-54
【案例】王某婚前将10万元存款转至李某账户内.但结婚不到一年.双方就请求离婚.王某要求李某返还婚前财产。李某辩称.存款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消耗完毕.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相似文献   

16.
完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能有效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增强学校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开展依法治校,同时能推进高校大学生权利保护立法。在现行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中,学生申诉、行政复议与司法救济的作用有限。针对以上不足,高校需从强化法治观念、加强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完善现行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以及建立教育救济途径之间的合理联系等五方面来完善学生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7.
一、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用能否变更?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做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需求数额往往会发生变化,使得以离婚时的情况为依据做出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尽合理,不加以变更就无法保证子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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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扶养”是指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将陷入经济困难而他方又有能力提供援助之情况下,后者对前者所承担的救助义务.我国立法存在缺陷,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重构我国离婚后的扶养制度:明确相关概念、放宽适用条件、明确相关规定等.  相似文献   

19.
和谐法制的建设要求我们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的政府信息知情权的保证主要依赖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制度,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却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通过对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以及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分析,探究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农家致富》2012,(18):54
【案例】许某经过努力,终于成为知名书画家。其妻田女士则一门心思照顾子女和家庭,为许某成功付出很多。许某后来提出离婚,田女士要求分得许某作品一半版权。【评析】离婚财产分割本指对双方所共有的种种实物划分归属,但时下会屡屡出现原先属于一方个人独具的"谋生技艺",另一方却也要求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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