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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关键在于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有效推动宅基地流转市场的形成,为了识别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决策,选择作为改革试验区的温州市,从宅基地确权颁证视角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宅基地确权显著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对没有确权的宅基地,确权之后宅基地进入流转市场的概率要高13%。分样本检验表明,对于认同宅基地资格权仅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样本,确权会显著促进宅基地流转;对不认同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样本,确权没有显著促进作用。确权颁证会让农户更加渴望国家放松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增强流转宅基地的信心。确权颁证有利于激活宅基地流转市场,有助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关键在于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有效推动宅基地流转市场的形成,为了识别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决策,选择作为改革试验区的温州市,从宅基地确权颁证视角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宅基地确权显著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对没有确权的宅基地,确权之后宅基地进入流转市场的概率要高13%。分样本检验表明,对于认同宅基地资格权仅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样本,确权会显著促进宅基地流转;对不认同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样本,确权没有显著促进作用。确权颁证会让农户更加渴望国家放松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增强流转宅基地的信心。确权颁证有利于激活宅基地流转市场,有助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突破本村集体的农民间宅基地流转,对于扩展流转空间、显化宅基地价值、进而盘活日益增多的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农户作为宅基地的使用主体,充分掌握他们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可为制定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流转政策及可行性论证提供参考依据。将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流转界定为流转对象从本村小组扩展至县域范围农村人口,利用江西省587份调查数据,运用Oprobit模型分析农民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超过一半的农户认可突破本集体组织限制流转宅基地,只有25.2%农户不愿意,还有24%的农户持观望态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宅基地数量对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流转意愿呈正显著性关系,家庭总人口数、地形、离县城的距离对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流转意愿呈负显著性关系;不同类型的农户对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流转的意愿不同,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这反映了农户对突破本村集体宅基地限制的真实需求和利益诉求,可为论证突破宅基地流转限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事件,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试点区域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受让人范围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拓补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下开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条件还未成熟。《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应在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上有所作为。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房地一体原则基础上,科学构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5.
宅基地资格权是深化宅基地改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关键。宅基地资格权是由原宅基地使用权分化而来,并承接居住保障功能,其性质应界定为成员权。剥离身份属性后纯化为典型用益物权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自由流转,农户的集体成员身份没有丧失,依然能凭借资格权享有相关的身份性福利。  相似文献   

6.
左兵  左霞 《新农业》2022,(1):92-94
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政策及法律都对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组织以外成员转让予以禁止,其根本考量在于我国农村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宅基地依旧承载居住保障功能.关于流转路径的选择,学界主流观点有宅基地法定租赁权、派生出子权利、转换成他权利等方式.在当下,可以采用"转权"模式,既开辟了新的流转通道,又未突破宅基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权利。农民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的,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是我国物权法体系中一个特有概念,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身份性和无偿性(福利性)导致其不得自由流转即不得自由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改作其它用途。对此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亦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正一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将影响所有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引来许多关注。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无论是对农村还是房地产  相似文献   

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与探索——基于宁波市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基于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的调研,分析宁波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存在问题,剖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探讨促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结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多样化,推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采用多种形式建设农村住房、实行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等做法对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推动作用。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一户多宅"、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和非法流转交易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需求,法律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造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监管缺位以及与宅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据此,提出了改革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完善宅基地相关立法、建立健全宅基地交易市场等对策。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从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公平与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村民、集体和政府三者共同利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筹集资金的作用等角度出发,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合理性,认为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分区域、有差别地推进我国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率低、资产流失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难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立新 《吉林农业》2009,(11):44-44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述.1,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念 所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所以该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定物权,是在集体的土地上限定物权,受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广东省广州市8个区26个村农户的调查,基于宅基地功能演变视角,采用描述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户流转宅基地的行为及其与宅基地功能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农户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依然很严重,超30%农户拥有1处以上的宅基地,同时一半农户支持宅基地流转;文化程度、居住现状满意度、家庭宅基地数量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影响较大,其中文化程度越高、居住现状满意度越低、家庭宅基地数量越多,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烈。说明宅基地功能研究有助于完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研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明显滞后于宅基地功能变迁,农村宅基地环境建设与农村教育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13.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念 所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白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土地政策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所以该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定物权,是在集体的土地上限定物权,受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4.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对新疆呼图壁县宅基地流转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少数农户愿意以宅基地买卖的形式来改变生活,但多数农户更偏向于租赁方式。村内非法交易、非法占地盛行,并普遍存在土地闲置浪费现象。研究认为目前农村宅基地流转中存在农户缺乏对宅基地流转的了解,且现行政策难以支持农村宅基地多形式流转等问题。提出应通过明晰农村宅基地产权,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健全农村住宅房屋登记制度等措施共同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相似文献   

15.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政府与市场两大关系。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正是处理上述两大关系的关键性"切口"。本文立足于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现实实践,明确提出应明晰宅基地权属,赋予宅基地更丰富的使用权权能,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维护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权益,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能。最后,就加快推进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基础上适度放活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减少租值耗散,为农民融入城镇化生活提供新的保障。论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功能,并立足"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中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效益低下,产权权能拓展有限、立法缺位等现实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三权分置"发展的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17.
村宅基地是农村诸多土体组成部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保障。目前我国立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采取的禁止态度已经与现实社会产生了矛盾,这种矛盾导致了一系列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的产生。本文着重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的现状着手提出了我国现行法律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农户的视角出发,了解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以及农户对宅基地流转的认知和真实意愿,采用农户调查法与Logistic回归分析法,以江苏省173户农户为例分析影响农户流转宅基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主观层次上,流转带来收益较高、拥有其他住宅、家庭收入等因素对于农户流转宅基地的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安土重迁观念强、只拥有一处村内宅基地等因素则对于农户流转宅基地意愿具有负向影响;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文化程度、社会保障水平和是否在城镇拥有住宅对农户流转宅基地的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相似文献   

19.
张磊 《农业与技术》2021,(4):157-162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我国继全面脱贫工作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文章主要围绕如何在政策指引上分析我国宅基地确权问题以及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优化路径,从而为完善发展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提供建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已经将农村宅基地要推行"三权分置"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落实、在一定条件下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等表述写入...  相似文献   

20.
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其直接后果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量闲置,附着在其上的农村房屋也无法流转,使农村居民无法行使其完全产权进行融资.在大力提倡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一部分农户举家入住城市的前提下,提出通过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撬动宅基地流转,扩大农村居比融资渠道.建议通过试点实践逐步解决农村宅基地的现实矛盾与问题,并对试点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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