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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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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猪业》2008,3(3):48-48
据来自江西省财政厅消息,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营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相似文献   

2.
《中国猪业》2011,(8):26-26
本刊辑: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大力支持生猪公共防疫体系建设,从2011年8月1日起,将现有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此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维持  相似文献   

3.
《中国猪业》2010,5(4):27-27
<正>本刊辑:农民日报3月17日消息,从今年起《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将实施五年。深圳将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市财政将对其进行损失补贴,以防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  相似文献   

4.
《农业新技术》2008,(2):56-56
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2008年2月,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家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相似文献   

5.
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2008年2月,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家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相似文献   

6.
<正>2008年12月10—11日,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上公布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政策"。为了防止病害猪流入市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根据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黑龙江省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  相似文献   

7.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生产数亿合格生猪的同时,也有大量的病害猪产生。我国已经建立和完善了针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并且在屠宰环节已经建立了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偿机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政策的有效施行,减少了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肉类食品安全。论文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希望能促进无害化处理知识的普及,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执行提供意见参考。  相似文献   

8.
《中国动物检疫》2008,25(9):1-2
发布单位: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德铭部长:谢旭人  相似文献   

9.
<正>为大力支持生猪公共防疫体系建设,从2011年8月1日起,将现有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此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维持不变,中央财政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继续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40%、50%、6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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