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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甘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通过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工程”等项目,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全省农技推广机构逐步健全、管理体制更加顺畅、人员得到充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工作条件加以改善、服务手段得以提升、服务方式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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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各级农业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推广法》)为契机,依法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稳定农技推广队伍,改善农技服务手段,提升农技服务能力,为现代农业构筑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依法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
《推广法》实施20年后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农技推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新法首次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对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岗位比例、上岗条件、考评制度、人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在2013年4月底前,认真开展"回头看",严格对照法律和湘政办发[201017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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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局工作需求和黑龙江垦区的农技推广管理规范,研发完成三级管理权限的农技推广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可以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垦管理局、农场的农技推广机构提供一套现代化的管理标准和服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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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是向农民推广新技术的主渠道。建设一支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刻不容缓。各地要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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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滦县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现状(一)机构设置情况滦县共设置县、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其中,县级15个,包括技术站、食用菌办公室、农检站等专业站。镇级13个,是由镇政府管理的农、林、水、机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机构。全县两级农技推广人员共200人,95%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滦县农牧局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特点,从具体情况出发,积极应对新形势的要求,大力开展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了技术推广手段。在原有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新增设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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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职能问题是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关键.明确了新时期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就明确了新时期农技推广体系要承担的任务,也就明确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目标.当前,在我国社会化的农技服务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仍然是农技推广体系的主力军,其地位在相当长的时间不可动摇.因此,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改革和完善政府农技推广机构,进一步发挥其骨干作用.从改革的步骤看,界定职能是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改革的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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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技推广是一项前景光明、使命光荣的事业。各级农业部门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广,做好新阶段农技推广工作。1.进一步深化体系改革和建设,提高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定职责,强服务。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了七款公益性职能,均是当前条件下难以通过市场配置和调节的,也是市场化主体不愿参与的,属政府服务范畴,必须由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承担,要依法强化。二是定机构,强保障。要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坚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确定公益性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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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院校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两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可以有效整合农技推广力量和显著改善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从合作动力视角切入,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林院校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的合作动向,指出“行政驱动”是其典型特征.在“行政驱动”作用下,农林院校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之间的合作存在合作形成的初始条件不充分、合作发展受限、合作关系质量不能有效评价等问题,需要强化主体利益激励,助力双方合作创新,重视对合作过程和结果控制,以实现农林院校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合作的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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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农技推广体系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很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以下是笔者对建立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一些思考。 1 机构职能从机关中分离出来,向中介服务组织转变 目前,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多为农业行政机关的直属单位,有的还与行政机关内部的办事机构混为一体,这种不合理的机构设置,给农技推广工作带来不少问题:一是职能不清。农技推广人员经常被抽调去搞行政事务,未能集中精力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而真正的农技推广项目又往往为行政官员所主持,科技人员难以自主开展工作。二是农技推广经费被挪作他用。农业经费支出中的“行政挤占事业”现象,已经成了一个长期存在而又解决不好的问题。三是业务上习惯于按行政方式运作。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在处理事务时,多按行政机关搞平衡、求稳定以及下级服从上级的思维方式开展工作,很难激发科技人员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不利于知识、技术方面的创新、突破和跨越。四是缺乏竞争。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或与其办事机构混为一体,这就使得“行政机关依法对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变成一句空话。此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除了受到不合理的支配之外,也受到种种不必要的保护,这又使得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无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则开展工作,其自身的实力也很难得到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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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月3日,湖南省农业厅下发了《湖南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湘农业办技[2014]2号),组织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整体推进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质量,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基础保障。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要始终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这个核心;抓住创建工作的2个重点,即提升基层农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