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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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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种子管理部门执法地位和行政职能。《条例》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随着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新品种的不断  相似文献   

2.
1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队伍1.1 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写明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种子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种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了执法主体,规定了种子管理工作者的权力、义务和职责,标志着全省种子管理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更加规范,更加成熟,更具有操作性.因此,应根据《种子法》、《条例》的要求,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明确职能、强化手段、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不断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执法经费和设施、设备,改善执法条件.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熟悉政策、从严执法、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精干高效、既能掌握种子执法程序,义能承担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同时还能对种子质量进行检测的复合型种子管理队伍.  相似文献   

3.
对《种子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尧亲 《种子科技》2002,20(2):9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 ,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行为 ,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农业生产用种质量 ,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种子法》规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主体 ,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和质量监督权。通过近几年种子执法的实践 ,现就《种子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与大家商榷。1 种子执法体系建设问题《种子法》第三条规定 ,国务院、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  相似文献   

4.
加强种子管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的宗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需要.《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监督种子质量,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对规范种子经营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
符国忠 《种子科技》2008,26(1):34-35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如何提高种子质量,搞好种子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种子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目前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履行的主要工作职责、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新时期如何全面提升种子管理的质量和效益谈一些体会。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甘肃省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种子管理站是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从事种子管理的机构. 1 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种子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和地区对种子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是了解农作物品种信息及目前市场上适应当地种植的品种及新品种的特征特性.  相似文献   

7.
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质量纠纷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有效防止种子质量事故发生,对促进种子事业健康发展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实施主体问题1.1主体合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8.
《种业导刊》2006,(4):5-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相似文献   

9.
谈立新 《种子科技》2003,21(6):334-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种子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软弱被动的局面,在规范种子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慑作用。但在种子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对基层第一线的执法工作影响很大,亟待解决。在此,根据种子行政执法的特点,结合我县的行政执法实际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1健全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水平《种子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作物种子执法的主体。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管理机构执法,也可以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无论哪种形式,种子管理机…  相似文献   

10.
2000年《种子法》实施以后,农作物种子的育、繁、推和产、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种子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国有种子公司主渠道供给,转变为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下的市场供给。种子管理体制全面改革后,县级种子管理站相继成立,由于县级种子市场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加之种子来源多渠道,从事种子经营的企业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的难度大,管理的要求高。发挥好基层县级种子管理站的职能,是实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效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致使管理职能难以发挥,诸多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的重点也由针对供种主体的管理逐渐转向对流通中商品种子的管理。在新形势下,县级种子管理站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本人谈一点粗浅的认识。1存在的问题1.1种子管理站的地位《种子法》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但对种子管理站的地位没有明确。目前,县级种子管理站的现实情况是受农业局委托进行执法的事业单位(有差额、有全额),委托是有时限的,受到委托你有执法权,没有受到委托你将没有执法权。这种时限的不确定性和执法地位…  相似文献   

12.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为农民提供优质良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携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被列为劣质种子。经营劣质种子的,依据《种子法》第59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13.
种子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执法工作被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已由种子工作的从属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由协同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执法上升为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独立执法、行政执法。下面谈谈种子执法种子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执法工作被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已由种子工作的从属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由协同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执法上升为主体执法、职权执法、独立执法、行政执法。下面…  相似文献   

14.
曹勤虎  王成连 《种子科技》2003,21(5):262-26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及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9种主要农作物种子需要加强管理外,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及其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不要管,如何管,是当今种业界存在争论的问题。在全面实施《种子法》的过程中,我们的认识和做法是不仅要管,而且要从法制的角度管活管好,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用种。  相似文献   

15.
《中国种业》2000,(5):4-4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种子生产 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第二十三条商品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相似文献   

16.
杨广 《种子世界》2007,(10):7-8
种子是农业、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及收入,关系到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种子、种苗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辨规定,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2001年,农业部公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切实加强西瓜作物品种的有序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为我国种子管理工作、种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种子法》规定除将“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确定为主要农作物外,并规定主要农作物还包括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油莱、马铃薯”作物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其他1~2种农作物。除此之外,其他均为非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18.
浅议如何做好种子行政许可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行政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依法做好种子行政许可,把好种子市场准入关,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种子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武焕青 《种子科技》2003,21(6):336-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种子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它对于依法治种、以法兴种必将产生巨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种子法》实施两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肤浅的看法,供广大同仁商讨。1问题1.1站司分设,并未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真实局面《种子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  相似文献   

20.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是《种子法》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及时、高效、准确地搞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于有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实施"检打联动,以检促打"具有重要意义。濮阳市农业局种子质量检测站挂靠于濮阳市种子管理站,通过抓源头、把质量,规范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各个环节,对全市种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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