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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张某,江苏省金湖县人,个体运输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原告张某2009年3月12日就其所有的苏1329271变型拖拉机与被告太保淮安支公司签订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合同,约定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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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屠某,男,驾驶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丁女,某有限集团工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丙;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甲,退休职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季某,退休职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钢材市场门卫;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蒋某,驾驶员;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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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张某,男,金湖县人,农民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公司。2008年8月9日,原告驾驶苏HY5829手扶拖拉机,由南向北行驶至金湖县银集镇人民桥南侧路口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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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冯某、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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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某因私自窃电,不料触电身亡。事后,死者张某的儿子竟状告供电部门疏于管理,死者是因为私自接电提供了便利而造成触电身亡的,要求供电方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张某的儿子毫无任何理由的诉讼请求,按照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死者应对窃电而触电身亡负全责,驳回原告起诉。案情缘起前不久,张某私自在380 V三相四线制供电线路上,用胶皮电线接引电到他放在稻田的电动打禾机上。当天下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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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徐某,男,1964年生,汉族,江苏省人,粮农。
被告:孟某,男,1976年生,河北省人,回族。
被告:吴某,男,1972年生,河北省人,回族。
被告:沧州某公司特货分公司(下称沧运特货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支公司(下称财保孟村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孟村县县城。
负责人:窦某,经理。
2007年6月3日零时30分许,被告孟某(受雇于被告吴某)驾驶冀J35837号重型普通半挂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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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一个体工商业主,2001年承包一拆除旧厂房的工程,同年3月,张某带领雇佣的临时工王某等人开始拆除工作,在拆除混凝土大梁的过程中,由于梁身中间折裂,致使站在大梁上的王某滑落坠地受伤,经医院检查:左下踝关节挫伤,受伤第五天住院,半月后死亡。鉴定结论:左踝外伤后,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致脓毒败血症死亡,医院治疗无效。后王某之父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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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原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某远景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同意将公司附属工程交由原告承建,双方于2009年底签订了施工合同,原告随即开始施工。2010年某远景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双方签订了第二份施工合同,约定仍由原告承建被告的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工程交付使用后双方又对工程量、工程款的数额争执不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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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郑某(女),系江苏省金湖县金南镇福寿村农民,被告吴某(男),系同村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双方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家拖土,运费每车6元。2001年8月18日上午,被告开始用自己的手扶拖拉机为原告家拖土,应被告的要求原告随车帮助上下土,当拖到第四车时,被告驾驶的车辆在向北行驶途中突然向西栽下路边的水沟中,左边车厢与路边的树木相撞,将坐在拖拉机上的原告右腿撞伤。伤后,原告先后在江苏省金湖县人民医院、如臬市何庄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股骨下段骨折,右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右股骨下段后侧、右膝关节下侧皮肤严重感染”。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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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案例2009年3月,原告某供电局与被告某木业公司正式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截至当年9月底,被告欠原告8月、9月两个月电费合计93152元。原告以依法停电、送达律师函等形式进行催要,被告仍不偿还。于是,原告向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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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驾驶员身材不同,对于同一款汽车而言,其座椅的调节位置也不尽相同这一问题,以汽车电动调节座椅的水平和高度调节为例,在MATLAB/Simulink环境下对电流控制环、速度调节环和位置控制环的三环控制系统的动态特性进行仿真分析与计算,获得了电动座椅自动调节控制系统的最佳参数。对汽车电动座椅的自动控制系统的电子控制单元的进一步设计制造提供了一种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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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金某,男,47岁,江苏省金湖县涂沟镇唐港村农民。被告:万某,男,47岁,江苏省金湖县涂沟镇唐港集镇居民。被告:江苏省兴化拖拉机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7日,原告金某购买了被告万某自行拼装的手扶拖拉机一辆,价格为10800元。2009年11月28日9时许,原告的雇员崔某驾驶原告购买的手扶拖拉机装载树木,行驶至金湖县金宝南线宝应湖农场七大队境内的路段时,车辆左前轮突然脱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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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戴支坤,(死者丈夫),江苏省金湖县戴楼镇戴楼村六组农民。原告:戴书楼,(死者之子)。原告:戴书凤(死者之女)。被告:余某,个体户,住所地:安徽省金寨县张畈乡杨树村连塘组。被告:南京顺港物流有限公司。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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