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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忠 《农产品加工.学刊》2010,(11)
龙头组织与农户利益趋向事关两者之间利益联接机制的完善,龙头组织与农户利益趋向如何,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让两者的利益趋向一致,就成为完善龙头组织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必须要首先研究清楚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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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我国种子企业战略联盟动因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种子企业战略联盟的主要模式以及战略联盟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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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种子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了其经验和教训,并探讨了国际合作的现状和挑战。研究发现,虽然各国在种子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差异,但都强调了创新驱动和小农权益的保障。国际合作不仅能加强各国间的交流与学习,还能共同应对跨境种子知识产权争议。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可以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和政策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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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种子管理部门为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大了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种子执法力度,这对于农户用上放心种子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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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作为农业之母,是农业科学技术实施的重要载体,具有其它农业生产资料不可替代的特殊性.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丰歉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种子管、理,对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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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实施5年多了,假种子、劣种子、未审定品种坑农害农事件仍有发生,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随着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种子经营市场的放开,种子索赔民事案件不断上升,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种子纠纷必须面对,不可回避。该不该赔?该谁赔?赔多少?按什么赔?本文仅对赔偿构成中的可得利益一项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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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概述了中国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体系的现状以及中国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的种子监管法律法规,对中国种子监管体系和管理工作在品种知识产权、种子监管部门管理、种子市场规模化和种子检测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相应的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健全种子监管部门执法体系、扶持地方种子机构规模化生产和提高种子检测水平的对策,以期为中国种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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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种业发展 总被引:6,自引:2,他引:6
中国入世已经 2年有余,中国种业由国内竞争逐渐转向国内和国际双重竞争.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从根本上应对国际竞争,在严峻的国际竞争中站住脚,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最关键的是实现种业的产业化,培植一批种业龙头企业.而保护好农业知识产权,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发展我国的种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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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河南省的农户在购种时间、购种渠道,购种方式及购种时最看重的问题方面做了抽样调查,对调查结果汇总分析,总结出需方在这四个方面表现出的一些问题,并就此提出本人在种子经营方面的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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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农民的收入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然而,由于种子市场混乱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引发的坑农害农事件目前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为了确保种子安全、维护农民利益,有必要对种子市场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以提出相应对策,加强种子管理,净化种子市场,规范种子的生产与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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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阐述了中国种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详细剖析了与种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别、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然后论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种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及作用机理;最后对国内种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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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种子公司进行种子生产时,基本上是以"公司 农户"的形式运作,即种子公司选择适宜生产区,与农户共同建立种子生产基地,由种子公司向农户供应必要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服务;农户负责生产管理,所产种子由种子公司收购,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确定,生产经营风险按合同规定分配.这种种子生产形式是公司与农户在经营层面上的联结,其表现形式为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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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合理分配是成员间协同育种创新成功的关键。本文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选取了工作努力水平、工作贡献系数、创新性成本系数等能够反映协同育种创新运行过程的有关参数,建立了基于分成制的利益分配契约模型,以此确定了契约中的利益分配系数。所得结论对公共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间协同育种创新的实践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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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历史进程
植物新品种保护,又称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1833年9月3日罗马教皇发布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给以所有权的宣言,这项宣言被世界上普遍认为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的起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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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技术创新的持续推进,种子知识产权的保护逐渐成为种业发展的核心议题。本研究深入探讨了知识产权在种子保护中的作用以及其对种业整体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种子知识产权的强化能够鼓励创新,促进技术研发和品种改良。同时,它也为种业企业提供了更稳定的经济回报,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然而,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导致种子市场的垄断,制约农民的使用权和生态多样性的维护。因此,建议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多重效益,实现利益的平衡和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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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属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四川省“三百”粮食工程水稻大县,是南充市典型的农业大县之一。加强种子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对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围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和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