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笔者作为《中国牧业通讯》的忠实读者,对贵刊2001年第1期(总第112期)刊登的《怎样正确行使兽药管理的权力》一文读后,虽为其依法维权而振奋,但对该案调查处理以及行政诉讼的某些方面持有异议,愿与舒正祥同志商榷,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异议 (一)“口头要求”是较大案件行政执法工作之忌。对违法经营兽药近2年之久的店主陈某第一次监督检查就应该立案查处,不应用“口头提出三条要求”来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因为该行政行为一旦形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和《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有关规定,举证责任在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决定下达后的调查取证或后补的处罚手续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行政机关“空口无凭”或不能按规定期限提供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证据,该行政行为将被依法撤销。 (二)本案中“责令停业”应为取缔的范畴,不宜纳入处罚内容,本案无需听证程序。在对陈某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定兽药罚字[1999]第037号)中,如果“责令停业”是法院认定违反《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的根由,那么此处罚内容虽然有《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63条规定之依据,也有画蛇添足之嫌,更是本案关键问题所在。理由:一是《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2条对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即对不具备兽药经营合法资格经营行为的处罚没有“停产、停业”之规定。二是《条例》规定了兽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活动都是违法的,必须予以取缔。所以,《条例》中只有在可以吊销(即已经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第40、41条违法经营兽药的处罚条款里才有“停产、停业”之规定。即具备兽药经营合法资格的方有“停产、停业”之言。取缔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运用行政权力维护特定的经济社会秩序而实施的强制终止违法行为或非法组织的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为维护国家设定的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而专有的管理权。这一点,在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3条,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中得以充分体现和运用。 二、建议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诉讼观念。在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的前提条件下力争做到: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特别是在案件处罚决定书下达前,就要意识到如果一旦形成行政复议或诉讼,可能出现败诉的因素还有哪些,有则及时弥补。 (二)对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目前应回避《细则》第63条中的“停产、停业”之引用。经调查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违法经营者,依据《条例》第42条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如果依法没收全部兽药和非法收入,事实上已达到“停产、停业”之目的,并可依据《条例》的罚款规定和《细则》第63条规定的处罚幅度,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不引用《细则》第63条中的“停产、停业”的处罚内容于法有据;《条例》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农业部发布的《细则》的有关规定,这也符合《立法法》第79条之规定。另外,笔者认为,《细则》第63条中“停产、停业”处罚的设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有待探讨。 (三)将《细则》第63条“停产、停业”之表述修改为取缔,减少“停业”的听证程序和由此而致“败诉因素”的自我约束。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四)“法院法官不能严格执法”的救济。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l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是虽然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但行政执法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确有错误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规定,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l0、64条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也可请求人大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等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2.
河南省许昌市兽药管理工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改善了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为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3.
兽药市场规范管理浅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湖北省是个农业大省,年产粮食2.45×10~7t,除本省内销外,仍有30%的粮食可供外销、加工和转化。粮食转化方面主要是奶、肉、蛋,因而促进了养殖业的大发展。改革开放20年来,养殖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之一。  相似文献   

4.
1.成立专门机构,强化领导,实现执法管理规范化.山东邹城市畜牧局领导着眼于兽药管理实际,从现有执法人员中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兽药专职执法机构——邹城市兽药监察所,配备了专用执法车辆,通信工具和录音摄像等执法设备器材:同时由1名副局长主抓,对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亦戈 《动物保健》2006,(10):54-55
国外兽药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农业以及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各国的兽药管理体制,由于国体、政体各异而有所不同。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兽药的管理体制和人用药品一般由统一的机构和部门来负责管理,药品的申报、审评、市场监督检查及其适用的法律也具有等同性。美国兽药管理  相似文献   

6.
兽药市场的混乱局面由来已久,整顿之难曾令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伤透脑筋,市县乡各级兽医站为此深感困惑,周而复始、年复一年的整顿检查、“扫帚行动”等都收效甚微。其原因何在 ?整顿工作究竟难在哪里 ?兽药市场管理的方向又在哪里 ?笔者根据从事该项工作十多年来的实践从如下几方面阐述自身的体会与看法。 1兽药市场现状   (1)销售量 一般来说兽药的消耗量是与该地区的畜禽饲养量成正比的。由于近 10年来畜禽饲养量的持续发展,各地用药量也在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一个县 (含县级市 )的兽药年消耗量平均约为 1000万元,…  相似文献   

7.
改变原来全国遍地撒网的观念,集中优势兵力,重点市场重点做,把部分养殖较大的市场做深做细[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兽药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发现,那么如何以外观|只别假劣兽药呢?现介绍几种简便的识别方法。1.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经过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单位,生产的兽药必然没有领取批准文号,按《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作假药处理。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兽药管理,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及省(市区)相继发布了兽药管理规章,对兽药生产、经营实行了许可证制度,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兽药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兽药市场总体上已从低质低价违法竞争状态发展到了重质量轻规范的无序竞争状态,规范市场和强化管理非常必要非常紧迫。目前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生产方面,有的生产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按标准生产,主要药物成分含量不足,甚至为0存在制假售假行为;近几年,有较多…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 ,科学地使用兽药不但能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 ,提高养殖业的经济效益 ,而且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促进动物产品出口贸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在近几年的兽药使用过程中 ,存在的不规范用药现象日益突出 ,给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因此 ,加强兽药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已刻不容缓。1 当前兽药使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不规范添加兽药 部分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竞争力 ,违反农业部颁布的《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等有关法规 ,出…  相似文献   

11.
自新《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大兽药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兽药生产质量,规范了兽药经营行为。但近几年来,兽药市场假冒伪劣药品仍屡禁不止,并出现一些新情况,  相似文献   

12.
13.
兽药作为养殖业的重要投入品,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及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提高生产性能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管好兽医药品,用好兽医药品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效防治畜禽等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管理等诸多因素及兽医行政执法上的不完善,导致无证经营兽药及私自开设家畜诊疗所、伪劣兽药充斥市场、人药挤占兽药市场、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仍在市场上出售、兽药价格乱、兽药品种名目繁多等现象出现,兽药市场已经达到必须清理整顿的地步。作为兽医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14.
文章在惠州市兽药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渔政执法过程中养殖类渔用兽药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从加强执法检查、扩大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提出更加有效实现兽药综合管理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16.
17.
有人戏称,2005年将是兽药行业黎明前最黑暗、最扑朔迷离、最动荡不安、最血雨腥风的一年。这一年的动保市场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乱、严、快。  相似文献   

18.
冯忠武 《饲料广角》2004,(13):10-13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已于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04号令发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张掖地区兽药管理走上正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20.
编者按:农业部10月31日以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了于2002年9月27日业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现全文刊登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