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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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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建修 《种子科技》2008,26(4):1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如果是种子使用者自己的原因或自然灾害所致,种子经营者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农作物种子在田间种植后,当种子质量、气候、病虫害、栽培等因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等受到影响的时候,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民掌握的科技知识较少,科技意识不强,农民群众对种子的依赖性特别强,无论生产中出现什么问题,农民群众不是从科学角度找原因,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种子,他们先找种子经营者,引起种子使用者与经营者的纠纷。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下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种子市场主体日益增多,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坑农案件时有发生。我国的种子使用者大多数是普通农民,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识别真假、优劣种子质量的能力,从而使种子质量纠纷的案件发生率逐年增加。如何正确、公正地调节处理各类种子质量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已成为种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4.
杨治仁 《种子科技》2006,24(1):2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种子市场放开,经营种子市场发育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严重,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种子质量田问纠纷更为突出,不但给农民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活与农村社会的稳定。笔者从事种子管理工作多年,现对如何避免或减少种子质量田间纠纷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随着农民知识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当农民种植的作物与期望值不符时,往往会想到种子质量原因,于是利用法律武器通过种子管理机构对种子质量纠纷进行现场鉴定。玉米种田间现场鉴定即玉米种在田间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栽培管理技术、气候等原因导致玉米苗期出苗、植株生长、产量、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玉米种子田间质量纠纷时有发生。及时正确界定纠纷发生的真实原因,依法处理,是维护用种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1纠纷类型玉米田间种植纠纷一般根据其生育阶段可划分三个类型: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后,其配套的法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种子行政执法对假劣种子的界定标准有了法律的依据,对种子质量纠纷的田间现场鉴定设定了受理的范围、组织鉴定的合法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的组成、鉴定过程、现场鉴定书的制作等,  相似文献   

8.
种子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种子市场的逐步放开,种子经营主体增多,有关部门针对种子经营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以规范种子市场,保证种子质量和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经营者点多、品种杂和规格不一,加之有时自然灾害造成个别作物的种子供应偏紧,个别地方种子市场出现混乱,制售假劣种子和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质量纠纷屡见不鲜.现就<种子法>中有关种子质量的规定和种子质量纠纷的处理、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种子使用者购种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时应如何处理谈谈自己的看法,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纠纷发生,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相似文献   

9.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的种子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种子使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种子质量纠纷则逐年增多。从我站组织或参与的近20起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情况看,纯属种子质量或违法推广品种导致的纠纷仅占15%,其余都是非种子质量因素所致。后者虽然种子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给种子经营造成的影响或麻烦也很大。对此,作者在分析非种子质量纠纷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0.
大田玉米生产中,常因播种种子质量(纯度和发芽率两个方面问题)或者栽培不当、病虫害等因素影响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及其经济性状表现异常.售种单位与购种者双方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常存在意见分歧,往往因双方未进行封样或购种者已没有剩余种子可供室内鉴定,此时田间鉴定就成为判定种子质量的有效途径.结合多年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从玉米生长发育的三个阶段,结合现场勘验鉴定,判定是否属于种子质量事故(纯度和发芽率),既保护种子使用者与种子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农业生产有时会受到种子质量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减产、减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如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序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损失程度就需要进行田间现场技术鉴定。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田间现场鉴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求实的原则进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我国加入WTO,种子产业已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种子质量已成为种子企业获得市场承认的关键,盈利的唯一保证。适应市场竞争的核心,直接关系到种子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种子生产过程中,影响种子质量的因素很多,只有严格做好各环节工作才能保证杂交玉米种子的质量。  相似文献   

13.
黄景志 《种子科技》2008,26(4):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因生产销售假劣种子造成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给种子使用者造成减产或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给种子经营者和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现对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的处理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杨风奎 《种子科技》2003,21(1):2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后追偿的原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当事人之间必须要有能证明种子质量问题的证据———检验报告或鉴定报告。而农民大多不会去保存原始证据———种子,种子一旦播种,证据就难以复原,田间检验鉴定就成为解决种子质量纠纷举证的一个补救手段。目前,种子质量纠纷投诉集中表现在发芽率…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8号令《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5年.《办法》规范了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在对处理种子质量纠纷需要做田间现场鉴定时有明确的依据及规范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为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具体施行该办法时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8号令《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于2003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至今已实施3年。该《鉴定办法》的实施使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的内容得到了明确,鉴定的程序和方法得到了规范,很多种子质量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因种子质量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少,但有些基层种子管理机构和鉴定专家由于对《鉴定办法》理解的不够深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方法等存在与《鉴定办法》不符之处,甚至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使有些当事人(农民或经营者)对执法部门、专家产生了不信任。  相似文献   

17.
武合讲 《种子科技》2007,25(5):15-16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规定,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有权组织实施田间现场鉴定。  相似文献   

18.
种子质量是决定品种寿命及企业信誉的主要因素,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多年来国家一直把种子质量作为种子管理的重点,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作物种子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作物种子国家标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相似文献   

19.
2003年8月1日农业部颁布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配套规章,是种子管理机构组织进行现场鉴定活动的规范程序.其中规定了种子管理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受理和不受理两种情形,对于不受理的申请,种子管理机构必须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下面,就<办法>中规定的几种不予受理的申请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农业生产上最大的威胁之一是播下的种子没有生产潜力,不能使所需栽培的品种获得丰收,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必须提供合格种子,使这种威胁降到最低程度。但是种子是具有生命的生物产品,它在栽培过程中容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使产量受到影响,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在田间的表现就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使种子质量纠纷的定性存在争议,只有正确分析种子质量纠纷的成因,才能依法划分法律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应该澄清以下几个问题,即种子质量的构成(或概念)、种子质量纠纷的成因、如何划分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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