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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实行重大动物疫情发布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同年11月发布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2008年1月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笔者对承担动物防疫工作三类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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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防疫法》的修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与1998年实施的<动物防疫法>相比,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不仅明确了分工及职责,确立了许可证制度、补(赔)偿制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还增加了疫情报告和认定、发布制度,增加了动物诊疗的监管、体制和投入保障等重要内容;在监督执行方面,明确了执法主体.但是,作为一名专门从事动物防疫执法的工作人员,通过仔细阅读该法,笔者感到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现总结如下,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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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实施动物防疫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根据管理相对人违法情节的不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中,应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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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防控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促进动物防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开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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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进展情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动物防疫法》修订的原则 一是弥补现行《动物防疫法》的不足; 二是总结和吸收我国动物防疫的成功经验; 三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二、《动物防疫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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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云南省各县在生猪屠宰检疫中存在对检疫执法主体、检疫与检验、收费等问题的不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笔者将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明确相关规定,供决策部门、相关检疫机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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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真正把我国动物防疫监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了更好开展工作,许多地方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到此项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序开展,应尽快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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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颁布4年多了,作为<动物防疫法>的执法主体"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名称至今仍比较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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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制度的推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的重新修订,使动物防疫、兽医卫生方面的法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且有它新颖的一面,如与国际接轨,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实行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制度.这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突破,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兽医工作者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及地位,同时也是全国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学者共同努力的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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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福建省于2002年1月15日首次以政府令(第71号令)的形式出台了<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属于政府规章.<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在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期间,需从县境外调入与该类动物疫病传播相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调运人应当事先向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取得准调证明(福建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的简称)后方可调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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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通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新《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由农业部组织起草完成,经国务院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并作反复修改,在当年1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2007年4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开始首次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已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其主要内容是可行的。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就几个主要问题同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财政部等交换意见,共同研究。随后,全国人大法律委于8月10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并对相关条款作了修改。8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始对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进行二审。由于目前的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于8月30日正式通过审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于1997年7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实施以来,在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动物防疫法》共10章85条,与1998年开始实施的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3章。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做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增加了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现将新《动物防疫法》的重点内容列出,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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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 2002年5月,根据<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及<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依法对市龙泉动物园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发现该园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严重违反了上述法规中的有关条款,为此,我所决定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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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对于颁布施行了近十年的旧《动物防疫法》来说,新法做了较大幅度的修,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动物防疫制度,同时在结构上和内容上都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因此,学好并熟练应用新《动物防疫法》职权与职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