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律在线     
《农家致富》2015,(5):53
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读者申某来电:许某承包当地部分荒山荒地种植果树,原签订合同期为15年,合同到期后,他不愿归还承包果园,并要求把承包期延长至30年。请问:许某要求合法吗?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本案争议焦点  相似文献   

2.
《农家致富》2012,(8):53
江苏省姜堰市关庄镇读者徐某来电:我通过招标形式承包邻村100亩荒山,后来该村见我承包荒山有利可图,就以我不是该村村民,无权承包为由,强行收回荒山。请问:我能承包该荒山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确定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该法第44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即该法第3章)规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四荒”承包属于“其他方式承包”的范畴,并应遵守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宿豫县埠子镇读者安某来电:我承包当地部分荒山荒地种植果树,原签订合同期为10年,合同到期后,我要求村组把承包期延长至30  相似文献   

5.
(续上期)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是一位下岗工人,两年前,通过竞拍的方式,我获得了某村一块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为期30年。现单位要我回去上班,我准备将荒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可经营权证一直没有发下来。请问,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可以转让吗?读者天晓天晓读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承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具有物权的性质,才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及其他方式流转。但是,为保护承包方的权益,最高…  相似文献   

7.
宋华章 《福建农业》2010,(10):5-5,8
<正>土地其他方式承包(本文简称其他承包)是指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四荒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经  相似文献   

8.
《农家致富》2015,(3):53
江苏省滨海县蔡桥镇读者田某来电:我去年将承包土地转包,村委会以此事没有征得其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还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请问:我转包承包地要得到村委会同意吗?答:你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个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0.
张魁 《农技服务》2005,(9):64-64
我叔父是个鲧寡之人,于1991年初与村委会签订了30亩荒山承包治理合同,承包期30年。经过我叔父的多年手勤劳动,承包的荒山己成为茂盛的毛竹林。我叔父不幸于去年病逝,因他晚年的生活都是由我照料,叔父临终时以书面形式交代由我继承他的所有财产;今年初我去管理毛竹林时,却遭到村干部的阻挠,请问村干部的行为合法吗?  相似文献   

11.
家庭农场农地财产权主要是指家庭农场中的土地经营权,家庭农场农地财产权的不足也主要是指土地经营权的不足。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在流转与继承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解决对策。针对目前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不规范的行为,应加强合同管理,提供合同范本以供参考,同时加强合同审核和监管;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家庭农场中的非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成员是否享有优先权问题,应规定家庭农场中的非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成员享有优先权,并且该优先权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优先权;对于家庭农场农地财产权的继承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具有成员权属性而采取有限继承,而土地经营权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因为没有了身份属性限制,应采取完全继承。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  相似文献   

13.
《农家致富》2013,(16):55
江苏省姜堰市俞坚镇读者郑某来电:2003年,本村王某将他的5亩多承包地转包给我,王某后来去世,今年他儿子欲向我要回这些土地。请问:他能要回土地吗?答:《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由非家庭成员继承。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  相似文献   

14.
《农家致富》2007,(9):50-50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董国清读者来信:我们本村39人承包了一个荒山,签订10年的合同,4年后,村里见我们承包的荒山丰收在望,遂以当初约定的承包金过低为由单方撕毁合同。请问:我们该怎样诉讼?[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王桂芹 《山东农业》2003,(10):47-47
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详细说明,这有待于在今后制订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主要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即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须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不仅仅只是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涉及包括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问题。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提高土地功效、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新的有益尝试,是化解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大突破。为了维系以集体成员身份为基础形成的农村稳定局面、保障农民基本生计,现行法律法规禁止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抵押方式进行流转,这是对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不当限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特征为基础开启全文的脉络,运用法律技术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扫清理论障碍,进一步分析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在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达到建构一套有效可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正>1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它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相似文献   

18.
《农家顾问》2012,(11):8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条例对土地承包做了细化规定: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  相似文献   

19.
张玉兰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18(10):99-99,101
<正>《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  相似文献   

20.
《农家致富》2013,(9):55
江苏省盱眙县兴隆乡读者田某来电:不久前村委会对本村部分机动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村里以我丈夫去世,人口减少为由收回他的承包份额。请问:我有权继承丈夫的承包地吗?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