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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7]33号)文件出台,各级人民政府对种子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推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凸显出更加重要的地位.如何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化、服务化、人性化的种子管理新机制,是新时期我们种子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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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全国种子系统的改革于2007年6月底以前全部结束,笔者认为在新体制下,种子管理工作要做到三个诚信,理顺三个关系,实施三个提高,创新三个管理,注重三个强化。[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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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多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农委、种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0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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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农作物种业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中国种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县级种子管理既是国家种子管理体系的前哨,又是种子市场管理的主战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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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进行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多数县市做到了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但也有不少县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敷衍。为此,需明确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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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进行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多数县市做到了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但也有不少县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敷衍。为此,需明确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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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在2007年6月30日前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实现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人、财、物与主管部门彻底分开。在这方面,安吉县种子公司先走了一步。2003年,安吉县种子公司通过资产评估,实现了人员分流,撤消了原种子公司的事业机构,并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了人、财、物的脱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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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和农政发[2008]2号《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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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将履行公益性推广职能、强化种子市场监管摆在重要位置,从种子进入市场前后的各个关键环节入手,突出抓好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工作,促进了种子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加快了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和推广速度,确保了我省种子产业健康、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做法分三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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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种子管理完成了政企分开,经营职能剥离,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如何对种子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现结合转县章际谈谈、相滞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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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激国办发【2006】4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7】33号)文件的出台,各级人民政府对种子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推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形势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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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属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四川省“三百”粮食工程水稻大县,是南充市典型的农业大县之一。加强种子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对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围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和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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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9日,《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作为国务院指导种子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充分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5年来我国种子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时指出了当前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高度概括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种子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分开的具体日期,体现了国家确立种子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智慧和魄力,为开创我国种子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政策支持。[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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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实施以来,尤其是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2006]40号文件)出台以来,我市种子产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种子企业脱钩改制已全面完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种子市场经济已经形成,种子市场更加开放,以行政区域划分经营格局的传统习惯已被打破,科技投入增多,品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却存在体制不顺、职能不清、经费不足等问题,滞后于种子行业的发展.本文拟就如何强化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系,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进行有益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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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级种子管理工作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是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种子行政管理的基层单位,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种子市场的稳定,关系到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40号《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