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历来十分重视种子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作为种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而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春耕备种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指标能否顺利完成。针对200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特点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要求,省种子管理局认真研究措施,制订方案,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积极开展种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农民用种利益,以确保2009年春耕备种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正近两年来,在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作物品种假冒侵权现象得到初步遏制,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有所规范,但制售假劣种子现象时有发生,种子质量市场监管任务依然艰巨 相似文献
4.
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近两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品种假冒侵权现象得到初步遏制,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有所规范,但制售假劣种子现象仍时有发生,种子市场监管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进一步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农业部决定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相似文献
5.
6.
农业部将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四大安全,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子产业安全。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国家对种子工作的重视,而且也把种子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围绕这一纲领性目标,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促进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是种子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就当前如何搞好种子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农业将受到较大的冲击和挑战 ,尤其是种子行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更加严峻。种子是农业之母 ,是农作物增产的内因和农业科学技术发挥作用的载体 ,并在种植业结构调整 ,保证粮食安全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为加大种子行政执法力度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结合菏泽市的工作实际 ,谈谈我区对《种子法》的贯彻落实情况。1 深入宣传贯彻《种子法》1.1 深入开展《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素质 ,是搞好种子管理工…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并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鉴于此,个别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回种子行政执法权和进行种子管理站、种子公司分设的工作中,干脆撤销了种子管理站。笔者认为,至少在目前条件下是一种对农业生产、农民利益不利的作法。建议国家、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对此予以干预,并建议各省在修订本省种子管理条例时在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种子管理站的地位、性质、体制、职责及经费来源。1种子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专门机构和稳定的专业技…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使种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繁荣种子市场,保证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加大种子管理力度,为农民安全用种提供保障,为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0.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提升至了法律的高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为法定的种子执法主体.随着种子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各类种子违法行为的手段也不断翻新.种子执法体系暴露出了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种子执法体系,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必须加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12.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生产发展离不开种子产业的支撑。培育和发展种子产业同样离不开良好行业软环境的营造,这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转换角色,牢固树立为种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思想;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要将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将权力交给市场、交给企业、交给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17.
18.
河南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生产源头、种子市场、种子质量和品种审定的监管,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案件。 相似文献
19.
20.
种子市场监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是农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种子产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既是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又是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因此,在种子执法年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格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意义尤为重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