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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发布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针对兽药研究、注册、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等出台了《兽药注册办法》(44号令)、《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55号令)、442号公告、446号公告、449号公告、683号公告、《兽药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及《兽药注册审评工作程序》等一系列配套管理规章,对兽药注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公开办事程序起到良好的指导与规范作用,使新兽药的研制、注册、生产与使用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就注册技术资料申报要求而言,国内外注册申请人提供的兽用生物制品注册申报资料还不能令人满意,许多申请资料很不完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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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新闻发言人26日表示,2005年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亚洲Ⅰ型口蹄疫疫情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口蹄疫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了口蹄疫暴发流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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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5,26(3):41-4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兽药注册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兽药注册和进口兽药注册,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兽药注册工作。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负责新兽药和进口兽药注册资料的评审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农业部指定的其他兽药检验机构承担兽药注册的复核检验工作。第二章新兽药注册第四条新兽药注册申请人应当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并按《兽药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第五条联合研制的新兽药,可以由其中一个单位申请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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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畜牧兽医科技》2018,(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5号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1年6月以来,全国未检出亚洲Ⅰ型口蹄疫病原学阳性样品。经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评估,我国亚洲Ⅰ型口蹄疫已达到全国免疫无疫标准。农业部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调整亚洲Ⅰ型口蹄疫防控策略,实施以监测扑杀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退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亚洲Ⅰ型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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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杂志》2005,39(2):9-9
农业部于 2 0 0 5年 1月 2 0日发布第 45 6号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的规定 ,经审查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制品工程技术中心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病毒I型 (CVI988/Rispens/B5株 )、II型 (HCV2 /B5株 )、III型 (FC1 2 6/B5株 )三价活疫苗为二类兽用新生物制品 ;批准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申报的鸡新城疫、病毒性关节炎二联灭活疫苗为三类兽用新生物制品。农业部同时核发《新兽药证书》 ,并发布此两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业部公布新批准的兽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