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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留置留置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  相似文献   

2.
浅谈债权人代位权的现实意义马颖章代位权是当债务人有权利而不行使,并影响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债权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保证债权的实现,法律赋予债权人...  相似文献   

3.
李静 《中国农资》2011,(2):68-70
<正>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设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为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伞,深受现代合同中债权人的青睐,大部分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保证自身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有关代位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学者已有较为深刻而又详细论述。笔者不描浅陋,拟就有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目的和关于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优先受偿权两个需要重新认识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5.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按照法定的原则公平地偿还债权人的诉讼程序。法律上的破产,与日常用语有所不同,它有四个特征:(1)债务人没有任何能力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该债务人有两个以上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可按普通债务纠纷处理;  相似文献   

6.
《农家致富》2014,(19):55-55
江苏省东台市南沈灶镇读者丁某来电:我于今年4月从银行取3万元现金借给郑某,借款期限届满,还不见郑某还款.我多次催要未果。请问:我向法院起诉可以吗? 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双方的借贷关系是合法的.应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我是农村养殖专业户, 1998年初邻村丁某向我借去 2. 5万元搞饲料经销。早已到还款期限,我多次催要,他总是推托拒不还债。无奈我于上月初向法院起诉,但由于丁某出的借条遗失,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借贷关系存在,法院未予立案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  广文 广文同志:   对你来信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债权人一旦将借 (欠 )条遗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他出的借条遗失而赖账,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 ?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   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注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  相似文献   

8.
担保知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9.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3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3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根据质物的不同,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10.
<正>抵押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一)可以抵押的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  相似文献   

11.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3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3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根据质物的不同,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12.
美英 《农友》2002,(1):26
在我的担保下,王某于1998年4月从农行贷款5万元用于柑橘开发。保证合同中约定,若王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我承担保证责任。2001年4月,王某在其借款到期后未如期偿还。8月,农行找到我,称王某未履行到期债务,要我承担保证责任。王某的柑橘开发虽然效益不好,但他拥有一幢价值10万余元的楼房,完全有能力履行债务,农行却要我代为偿还借款本息,我心中觉得很冤。同时,也不知农行的作法是否合理。请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相似文献   

13.
“抵押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自己继续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通过登记制度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1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甲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乙有权与抵押人甲协议以该台机器折价或者以拍卖、  相似文献   

14.
问:在两年前,华某向我借了8万元做生意.因投资失误,大亏一笔。我多次要求他偿还债务.也只要回了1万余元.为此.我告诉华某,如果3个月内不偿还借我的钱.我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最近,我得知华某要将自己的一些财产赠给他的好朋友.便怀疑他的行是为了逃避债务。我想制止他的行为.可华某却说这是他的财产.爱给谁就给谁。若华某的财产真给了他人.肯定会对偿还债务造成影响。请问:债务人将财产赠与他人.债权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15.
《农村新技术》2007,(11):49-50
第十六章抵押权(续上期) 第一节一般抵押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6.
担保知识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新农村》1998,(3)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而避免债权人损失的行为。目前在银行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中较多采用。但很多保证人往往是出于人情担任保证人,并不清楚作保证人的法律后果,债权人也不了解法律对保证人资格的规定,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下面对有关知识作一介绍。一、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是在主债务人(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承担的代为履行  相似文献   

18.
担保知识     
第三章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9.
"抵押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自己继续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通过登记制度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1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甲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乙有权与抵押人甲协议以该台机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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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去年我与王新做生意时,王新欠我 8万多元的货款,一切证据齐全,但他就是赖着不还。请问,我能否通过法院以最快的手段追回欠款 ?   读者:张亮 张亮同志:   1991年 4月 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督促程序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凡是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案件,只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开庭审理,而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 15日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你与王新之间的债务纠纷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就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无须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成立,将在受理申请后 15日内向王新发出支付令,限其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日内,给付欠你的贷款。如果王新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也不给付贷款,你就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王新的财产,以偿还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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