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
3.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对林权争议的妥善处理,并依法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有关当事人应当维持林木、林地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 相似文献
4.
5.
近年来,农村:牧区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群众,不履行任何手续,随意使用或强占国营林场(站)、苗圃经营的土地(林地),使一些林场不能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去进行林业建设,阻碍了林业事业的发展,应当引起各级政府注意。对土地(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保护问题,我国和我区的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森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 相似文献
6.
7.
从今年元月一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经正式实施了。这是社会主义林业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发挥我省山区优势最有力的法律保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对开创我省林业建设新局面必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森林法强调要稳定林木、林地所有权,保障林木和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9.
10.
11.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常简称为林权。《森林法》第三条对林权的确认作了具体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就清楚地表明,确认林权的机关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的法律凭证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因此,《森林法》确定了林权证的法律 相似文献
12.
《森林法》第17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14条规定:"对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主动协商解 相似文献
13.
14.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纠纷是指国有林业企业及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个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
2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在对集体林地、林木明晰产权的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承包农户(包括其他林权所有者)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