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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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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兽药杂志》2006,40(2):59-59
农业部于2005年12月31日发布第596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农业部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中国禽业导刊》2005,22(22):47-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 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为加强兽药标准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规定,现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8.
《中国动物保健》2013,(12):81-81
为加强兽药标准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规定,现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和《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35号)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附件1,简称《标准目录》)及试行兽药质量标准(附件2,简称《试行标准》)、《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附件3,简称《申报企业目录》)、《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4,简称《受理目录》)、《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5,简称《废止目录》)和《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技术协作组企业名单》(附件6,简称《企业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2007年8月6日农业部发布第894号公告,公布第九批《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9)》(简称《标准目录》)及试行兽药质量标准(简称《试行标准》)、《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9)》(简称《申报企业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9)》(简称《受理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9)》(简称《废止目录》),有关事项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农业部于2006年6月8日公布第二批《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2)》、《试行兽药质量标准》、《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2)》、《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2)》和《国家标准品种目录》。有关事项主要有: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对兽药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农业部制定和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则》(以下简称GMP)、《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贯彻实施,四川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根据四川各兽药生产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3.
为贯彻落实《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22号令),保证清理整顿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工作的质量与进度,针对近期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农业部第22号令和第233号公告,认真做好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按我部安排的时间进度认真做好违规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理工作。二、各地…  相似文献   

14.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农业部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9年6月公开向社会征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以下简称GSP征求意见稿),比较新旧两稿,其内容变化还是不小的,对兽药经营者来讲应密切关注,为能够顺利通过GSP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兽药经营企业.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2005年下半年,农业部在江苏省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由于没有成熟的模式,江苏省农林厅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参照人药GSP认证的相关内容制定了《江苏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笔者参加了试点企业的申请认证准备工作,认为申请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在申请认证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16.
农业部第202号公告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为确保兽药GMP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河北畜牧兽医》2004,20(11):54
一、农业部负责全国清理兽药地方标准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核发产品批准文号工作。二、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负责兽药地方标准的技术审评,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审评办)负责日常管理和我部交办的工作。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地方标准和地方产品批准文号有关资料的整理、核实和上报等工作。  相似文献   

1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废止目录》  相似文献   

19.
农业部自颁布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以来,兽药GSP工作以轰轰烈烈的态势开展起来。按规定:2012年3月1日是兽药GSP过渡期结束后正式实施首日,  相似文献   

20.
《中国禽业导刊》2002,19(24):37-37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源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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