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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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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室内活性测定试验,提高农药登记试验质量和水平,确保农药登记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所决定开展农药登记室内活性测定试验单位资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农业部历来十分重视农药标签的管理工作,2006年我所进一步强化了标签审批工作,公布了标签网上信息,建立了一种从源头上规范农药标签的长效机制,农药市场标签合格率稳步提高。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农药生产企业还没有真正掌握农药标签应标注的内容,自觉遵守标签管理规定的意识淡薄.致使上报的标签内容不符合登记要求,既影响到企业申报产品登记进度,也难以起到指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做好农药标签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管理工作,推进药效试验审批改革,根据农业部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企业申请的农药登记田间试验,我所将根据农药产品特点、作物栽培类型以及靶标生物发生、分布规律等因素,推荐到具有代表性的省份(行政区)完成药效试验.企业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后。在批准试验的省份自行选择具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试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由我所生物中心组织实施的第三批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的清理工作已进入协作试验资料发放阶段,第四批产品的清理工作也将于2008年年底前结束。为推动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我所生物中心承担清理品种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农药科学与管理》2007,28(5):8-8,46
农药检(生技)[2007]20号各有关农药生产企业:我所生物中心负责承担的第四批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的清理工作,已进入协作试验阶段。为了保证清理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协作试验费用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自开展农药登记资料邮寄受理工作以来,邮寄受理业务量不断增长,不仅方便了企业,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但由于部分申办登记人员缺乏必要的农药登记知识,以至邮寄资料合格率低,影响了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批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资料邮寄受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0]7号)的有关规定,拟开展第三批农药临时登记过有效期限产品的清理工作。为了做好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局、站)、农药生产企业和相关试验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切实做好农药登记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就《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有关具体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根据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精神,拟分阶段撤销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登记,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郾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制剂产品。2郾自2005年1月1日起,撤销284个非原药生产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产品的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甲胺磷制剂产品94个,对硫磷制剂产品67个,甲基对硫磷制剂产品90个,…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局、站)、相关农药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第1157号公告,切实做好氟虫腈管理工作,现就含氟虫腈产品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2003年4月30日农业部发布了第274号公告,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并要求强化杀鼠剂管理。为了贯彻落实公告精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和丁酰肼产品的登记1、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122个甲胺磷混配制剂、216个甲基对硫磷混配制剂、93个久效磷混配制剂、25个对硫磷混配制剂、1个磷胺混配制剂,共计321家企业的457个产品的登记(见附件1);并且自2003年4月30日起,不再批准这些产品的续展登记。2、自…  相似文献   

1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文件农药检(环毒)[2007]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各有关试验单位:为了适应农药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我国农药登记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工作,保证农药登记环境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37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已承担和申请承担的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进行资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农药科学与管理》2003,24(2):1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对农药登记试验样品的管理,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试验样品是指用于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毒理学试验、环境生态试验、残留试验的样品,并对上述样品实行封样和检验管理。 第三条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试验样品的管理工作,省级农药检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药登记试验样品的具体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4.
15.
各有关单位: 农业部于2007年12月8日以第009号令发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自2008年1月8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清理工作的通知》(农药检(药政)[2004)1号)的要求,由我所生物技术研究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组织阿维菌素等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限产品的清理工作。为做好此次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18.
《农药科学与管理》2002,23(6):45-45
本刊讯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农业部最近制定并发布了《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已于8月1日起执行。农业部负责组织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工作,并对认证合格的单位发放资格证书。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承担具体工作。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申请认证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教学等从事农药残留试验工作的单位、残留实验室、技术人员、检测的仪器设备及管理…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局、站)、农药生产企业和相关试验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切实做好农药登记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就<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有关具体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局、站)、相关农药生产企业: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第1157号公告,切实做好氟虫腈管理工作,现就含氟虫腈产品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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