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通 《绿色中国(A版)》1982,(1)
早在一九五六年第七次全国林业会议上就提出了《国有林林价缴纳暂行办法(草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试行。在一九八○年召开的全国林业经济学术讨论会上,大家建议国有林实行林价制度;今年八月,黑龙江林业区划办公室也建议“以林价取代育林费”。我认为:应当肯定,建国后建立的育林基金制度对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已远不能适应“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战略任务的需要,有必要加以改革。为了真正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实现以林养林,建议迅速实行林价制 相似文献
2.
林价——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自从一九七九年作为科研课题被提出来后、我国的科研及林业教育单位经多年努力,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取得很大进步,经过试点也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特别是在中央关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和在“集体林木全部放开”的政策形势下,林价问题已到了“不能回避,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相似文献
3.
4.
<正> 一、实施林价制度是解决当前林业“两危”,促进林业定向良性循环的重大改革措施。建国初期,百业待兴,国家需要大量的木材,因此很长一段时期,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生产了大量的木材,为新中国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到六十年代,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把林业视为采掘工业的潜在危险,呼吁加强营林工作,林业部也提出了 相似文献
5.
<正> 经国务院同意,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支持与配合下,林业部在国家调整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统配木材价格的基础上,从1991年1月1日开始在谚林区实行林价制度。吉林省的三岔子、大石头,黑龙江省的翠峦、双鸭山、穆棱、苇河、带岭及呼中,内蒙古自治区的阿 相似文献
6.
林价是森林资源价值的货币表现.当然,森林资源的价值,不仅仅包括活立木的价值,还应包括森林的多种效益价值,而我们一般注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营造经济林、种植果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相比之下,营造用材林、水源林、防护林的积极性就比较低,甚至没有积极性。笔者在一些县市调查发现,许多适宜种植用材林的荒山荒坡,都是政府采取强硬的行政措施后,群众才勉强植树造林的。有些地方即使无偿供应苗木,也有许多人不愿种植,种植后也无心管理。许多在突击灭荒时人工栽植或飞播林地的幼林急需抚育了,却难 相似文献
8.
试论建立江苏林价制度的方法王传达(江苏省农林厅,210009)从广义来讲,林价是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包括:森林主产品——立木的价值;森林副产品——由于森林的存在而生产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等产品的价值;森林多种效益价值。从狭义来讲,林价是林地上活立...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莫尔道嘎林业局贮木场,自去年年初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以来,促进了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也受到了全场职工的好评。 相似文献
13.
14.
15.
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林价制度,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重大措施之一,也是实现以营林为基础方针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国林业经济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围绕林价问题,展开了广泛研究。随着研究的进展,福建省于1981年8月先后颁发了《关于集体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国有林林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而为在我国实施统一的林价管理制度迈出了第一步。最近,我们就实施的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今后完善林价管理制度的设想等三个问题,到林区一些县社作了调查。一、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16.
17.
周允声 《绿色中国(A版)》1982,(3)
一、按复利制订林价计算公式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林价作为一种价格(c v m),必由培育森林的成本(c v)和营林纯收入(即利润和税金,m)所组成。由于林木生长的特性,决定其计算方式不同于一般工农业产品,应有特殊之计价方式。森林从采种育苗、整地造林、幼林抚育到成林修枝、除草施肥整个营林生产过程所支出的直接费、管理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都应计入森林培育成本。因此,不同林分的森林, 相似文献
18.
林价,是用货币形态表现的生长着尚未采伐的商品活立木的价值,通常指用材林活立木价格.它是在伐区拨交环节按伐区设计的立木蓄积计算提取或缴纳,计入木材生产成本.国家决定自1991年起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试行林价制度,并选定了九个林业局(其中吉林省有三岔子、大石头林业局)做为试点单位,以期为林价制度的全面推行打下基础.通过对我省试点局和面上局的调 相似文献
19.
20.
王瑞芳 《绿色中国(A版)》1991,(5)
带岭林业实验局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先行局”之一。按照林业部对“先行局”实行按伐区拨交立木蓄计量提取林价,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规定,在总结前两年模拟林价运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紧张、有秩、充分的准备,实现了从1991年1月1日起实行林价制度的正点运行、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全年计划生产商品材17万m~3、森林资源蓄积消耗27.4万m~3,蓄积出材率62%,计提林价款1511.45万元,消耗蓄积平均单位林价55.17元;木材单位林价成本88.91元。截止1991年3月底,已拨交蓄积212064m~3,拨交立木林价款1225.3万元,单位蓄积平均林价58.00元;采伐消耗蓄积154636m~3,生产木材95876m~3,转入木材生产成本林价款883.9万元,平均每立方米蓄积57.16元,单位商品材林价92.19元;销售实现林价款转入育林基金152.4万元,占木材销售收入31%。历经准备阶段、启动阶段,目前已进入深化完善阶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