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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常把林权称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它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四项权利。林权的主体是指谁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林权的客体是林权所指向的具体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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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982年林业“三定”时,林权证只有体现“山权”和“林权”两权权利人,与现在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在林权登记发证中,如何准确无误给林权权利人确权,弄清“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这“四权权利人”,保证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稳定,发展山区生产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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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华 《福建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68-72
对于林权的界定,《森林法》与《物权法》有所不同。《森林法》将森林视为立体结构的自然资源,故而将林权定为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客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而《物权法》则将森林资源视为土地资源的一种,将其归入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中。在《森林法》修订中,可以将林权界定为一个开放的概念,其客体包括林地与林木,而内容包括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林下资源所有权以及森林景观开发权等。在具体语境下,应对具体的林权所指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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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林权的物权性质与构造的研究,指出林权系复合性物权,包括对森林、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和对森林、林地或林木的用益物权,其主体可以是国家、农民集体、自然人、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私人享有林权与森林资源公有制并不矛盾.林权登记意义上的森林的含义应视为林地和林木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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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的难点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目前由于林权抵押贷款机制及市场化等因素,尚存在林权办证、评估、管理和处置四方面难题,本文据此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规范评估与扩大保险范围等五项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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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坚持三个效益并重,科学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通过破解制约集体林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难题,解决集体森林和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等问题.在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处理好与林权制度稳定的关系、与林业现代化发展的关系、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等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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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明确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而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确保收益权等配套改革就成为发展的关键,也是致富林农、保护生态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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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流转的现状调查研究——以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林地和林木是林业产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新的市场经济下,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林权流转的涵义,在广义上是指林地、森林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的流转,狭义上是指林地、森林使用权的流转。林权流转可以实现林业资源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使林业资源价值最大化,使农民得以致富,生态得以改善。基于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的调查,通过对农民、政府、林业开发商三方的调研,分析林权流转的必要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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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6,(9)
正为确保集体林权流转顺畅,避免各种流转"乱象",近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流入方须是从事农业经营农户《意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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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隆昌县林权制度改革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基础上,还要深化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配套改革及重塑经营主体、培育规范林地流转市场体系,探索新型的科学管理和经营发展模式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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