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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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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始终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和疫苗等兽药研究工作。但近期个别地方和单位在非洲猪瘟防治药物研制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了不当行为,给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近日,  相似文献   

2.
《四川畜牧兽医》2019,(7):57-58
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始终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和疫苗等兽药研究工作。但近期个别地方和单位在非洲猪瘟防治药物研制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了不当行为,给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农业农村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农办牧〔2019〕50号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始终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和疫苗等兽药研究工作。但近期个别地方和单位在非洲猪瘟防治药物研制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了不当行为,给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中国猪业》2019,(2):5-6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2月18日报道,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⑴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和鉴定、活病毒培养等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从事动物接种(感染)试验等实验活动的,应当在具备中型及以上实验动物条件的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  相似文献   

5.
<正>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下。一、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和鉴定、活病毒培养等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从事动物接种(感染)试验等实验活动的,  相似文献   

6.
<正>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7.
正11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湖北省武穴市两个相邻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1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各有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1头病死野猪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此为我国首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同天,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一养殖户也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江西省  相似文献   

8.
2018年12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和七星关区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2018年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2018年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怀化市沅陵县、山西省太原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2018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正蓝旗和兴安盟科右中旗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和鉴定、活病毒培养等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从事动物接种(感染)试验等实验活动的,应当在具备中型及以上实验动物条件的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  相似文献   

10.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明确,加强非洲猪瘟诊断试剂盒检验,同时进一步增加抽检品种,逐步做到所有兽用生物制品品种全覆盖。通知介绍,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级监督抽检,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具体承担。二是部级监督抽检  相似文献   

11.
《中国饲料》2019,(9):2-3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强化养殖环节疫情排查,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养殖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生猪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通知》指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宣传,指导养猪场(户)强化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共同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鼓励规模猪场、种猪场配置检测仪器设备。  相似文献   

12.
《中国猪业》2020,(1):45-45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020年2月24日报道,24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畜牧兽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安排当前和全年的畜牧兽医工作。会议指出,要千方百计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积极推动家禽等养殖业稳定发展,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强调,要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会议指出,要保持战时状态,拿出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个乡村场户,问题解决情况跟进到每个企业,确保畜禽养殖业基础生产能力不受损失。  相似文献   

13.
正今年8月以来,我国先后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记者就非洲猪瘟疫情信息发布、当前疫情形势及采取的措施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广德福。1及时向国际组织通报疫情农业农村部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动物疫情发布工作。每当发生疫情,农业农村部都在第一时间  相似文献   

14.
《中国畜牧业》2019,(9):77-77
为贯彻落实2月26日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推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下简称《公告》)落实落地,切实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中国畜牧业》2019,(12):74-74
根据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实际,结合区域化管理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依法指定了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相关实验室”)。为加强相关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介绍如下。一、明确相关实验室职责分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主要承担非洲猪瘟疫情最终诊断、基础与应用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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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7日要求各地兽医部门加强边境防堵,严守第一道防线;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迅速恢复并保持全国无疫状态。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日前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疫点和疫区内所有生猪扑杀工作全部完成,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17.
<正>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指出,2019年2月1日起,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旨在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公告指出,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公告强调,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入场查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屠宰有关生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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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020年6月10日报道,记者从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2020年重大科研进展发布会上获悉,由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环境释放和临床试验进展顺利。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按照农业农村部党组统一部署,中国农业科学院全力组织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科技攻关,相继完成了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实验室研究和产业化中间试制工作,一株基因缺失疫苗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疫苗株于2019年12月通过国家评  相似文献   

19.
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下发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一、疫病检测程序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确诊。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各受委托实验室发现疑似阳性结果,要将疑似阳性样品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确诊后要将病料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  相似文献   

20.
《中国畜牧业》2019,(11):71-71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强化养殖环节疫情排査,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结合当前防控实际,鼓励生猪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疽检测。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殖环节非洲猪瘍疫情排査工作的通知》,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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