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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郑某(女),系江苏省金湖县金南镇福寿村农民,被告吴某(男),系同村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双方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家拖土,运费每车6元。2001年8月18日上午,被告开始用自己的手扶拖拉机为原告家拖土,应被告的要求原告随车帮助上下土,当拖到第四车时,被告驾驶的车辆在向北行驶途中突然向西栽下路边的水沟中,左边车厢与路边的树木相撞,将坐在拖拉机上的原告右腿撞伤。伤后,原告先后在江苏省金湖县人民医院、如臬市何庄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股骨下段骨折,右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右股骨下段后侧、右膝关节下侧皮肤严重感染”。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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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2日,原告谢某与被告赵甲等人义务为被告赵乙帮工,赵乙指挥将被告赵丙的手扶拖拉机从车棚推出,由被告赵甲(无驾驶员资质)驾驶,到江苏省洪泽县拖运树皮。当日中午12时左右,当装满树皮的拖拉机返回至邻县金湖县陈桥镇军王小学东侧路段时,遇到被告李某用砖垒成的高出路面8—10公分的排水涵洞,被告赵甲见状急刹车,致车辆颠簸并损坏,将在车上押车的原告谢某摔下跌伤。原告经医院诊断为“创伤性气颅,额面皮肤挫裂伤,牙齿脱落松动,右柯氏骨折”。住院治疗181天,共花去交通费用715元,医疗及鉴定检查费1.3万多元,该事故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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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黄桥,男,56岁,江苏省金湖县塔集镇双桥村农民。被告:黄铁军,男,45岁,驾驶员,住金湖县黎城镇健康路65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住所地:平阳县鳌江镇兴敖路蓝庄桥边第二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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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及审理2003年8月27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人身赔偿纠纷案,并于当年9月18日和2004年2月1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审原告薛某(女)称:其丈夫王某2003年7月19日上午9时许,在沙道观镇某排灌站水渠边钓鱼,因该渠道上空属被告(松滋市供电公司)所有的高压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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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徐某,男,1964年生,汉族,江苏省人,粮农。
被告:孟某,男,1976年生,河北省人,回族。
被告:吴某,男,1972年生,河北省人,回族。
被告:沧州某公司特货分公司(下称沧运特货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支公司(下称财保孟村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孟村县县城。
负责人:窦某,经理。
2007年6月3日零时30分许,被告孟某(受雇于被告吴某)驾驶冀J35837号重型普通半挂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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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应诉”,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或者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状或上诉状的内容提出答复和辩护,接受法院的审理,是被告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被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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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戴支坤,(死者丈夫),江苏省金湖县戴楼镇戴楼村六组农民。原告:戴书楼,(死者之子)。原告:戴书凤(死者之女)。被告:余某,个体户,住所地:安徽省金寨县张畈乡杨树村连塘组。被告:南京顺港物流有限公司。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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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河南辉县市褚邱乡大洼村村民委员会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受害人袁少华因不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4月10日作出的(1999)新民初字第05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被上诉人辉县电业局承担连带赔偿306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审查明,袁少华系辉县市褚邱乡大洼村学龄前儿童。1995年9月4日下午7时许,袁少华和同村另一名儿童在该村村北麦场玩耍,麦场北边有供该村照明、生产使用的一万伏高压输电变压器,该变压器产权归大洼村村委会。袁少华和另一名儿童踩着变压器上固定引线的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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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原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某远景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同意将公司附属工程交由原告承建,双方于2009年底签订了施工合同,原告随即开始施工。2010年某远景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双方签订了第二份施工合同,约定仍由原告承建被告的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工程交付使用后双方又对工程量、工程款的数额争执不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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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金某,男,47岁,江苏省金湖县涂沟镇唐港村农民。被告:万某,男,47岁,江苏省金湖县涂沟镇唐港集镇居民。被告:江苏省兴化拖拉机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7日,原告金某购买了被告万某自行拼装的手扶拖拉机一辆,价格为10800元。2009年11月28日9时许,原告的雇员崔某驾驶原告购买的手扶拖拉机装载树木,行驶至金湖县金宝南线宝应湖农场七大队境内的路段时,车辆左前轮突然脱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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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中学生李某于2006年12月初某日傍晚,与其同学乘坐被告客运公司客车从就读中学回家,购买了车票。该客运公司客车是定点每周六专门负责接送学生返家的专车。当日在该时间段运行中,客车与一变型拖拉机相撞,造成客车上李某等多名中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拖拉机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客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乘车中学生无责任。事发当日,原告李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双下肢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27天,花去医疗费用5000余元,其家长一人陪护,出院建议休息治疗15日,门诊随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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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农机监理内务工作农机监理内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具体办理核发、换发、补发拖拉机(农机具)及驾驶员(操作手)的牌证工作;建立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办理拖拉机转籍、过户、封存、报废手续;办理驾驶员吊销手续;协助其他监理人员办理审验手续和驾驶员考试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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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拖拉机驾驶员谈职业病的预防在机动车驾驶员中,拖拉机驾驶员长期处于噪音、震动、尘土等恶劣环境中,易患听力下降、腰背疼、关节炎、胃下垂等职业病。1.注意环境卫生(1)安装驾驶室无驾驶室的中小型拖拉机行驶时,易使驾驶员患关节炎;小飞虫易钻入眼睛内;烈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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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张某,江苏省金湖县人,个体运输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原告张某2009年3月12日就其所有的苏1329271变型拖拉机与被告太保淮安支公司签订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合同,约定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