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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2021,(5)
建立渔获物可追溯管理体系是《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平稳落地的重要措施,也是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手段。在实现渔获物"渔船—市场—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过程中,捕捞日志、定点上岸、进出港报告、渔获物交易等记录的信息跟随商品合法性标签逐步流转,最终延伸出一条完整制度链条,用以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澫渔港渔获物可追溯管理的实践经验为基础,从民法视角探讨水产品法律责任划定与渔获物可追溯管理环节的对应关系,分析水产品法律责任适用的困境,归纳水产品法律责任的追责方式,丰富渔获物可追溯管理体系的内容,为消费者或从业者面对水产品法律责任纠纷提供相应的法律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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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为加强渔船进出渔港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便利渔船进出渔港,加强捕捞渔获物监管,1月2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通告明确适用范围、管理主体、报告责任和程序,并提出管理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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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渔船进出渔港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便利渔船进出渔港,加强捕捞渔获物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精神,1月2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通告。制度规定,自8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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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特约记者刘晓强报道)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对大中型渔船施行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根据《通告》要求,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研发了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系统并于3月1日起试运行。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制度顺利实施,2月2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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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渔港是指主要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自然港湾的水域及其岸线相连的渔业后勤用地。渔港对提高渔业综合能力,保障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推动渔区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保障海洋渔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逐步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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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4月30日,农业农村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19"全国海洋伏季休渔暨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清霜出席活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主持启动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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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2021,(6)
正本刊讯5月2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度"平安渔业"创建名单》。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等21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河北省沧州市新村渔港等6座渔港被评为"全国文明渔港"。"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各级基层政府和渔业渔政部门广泛参与,反映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的创建活动。自200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共开展了五个批次的"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189个、"全国文明渔港"59个,已成为渔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在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夯实渔业安全基层基础、推动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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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25日,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与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与涉外渔业管理工作情况,对全省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海洋捕捞生产管理暨信息服务、涉外渔业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部署了今后资源增殖和涉外渔业管理工作。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守民,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侯英民、副厅长王守信到会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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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台州渔船渔港综合改革探索开始破题,必须从体制机制改革着手,建立渔船渔港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资源管理问题,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4月19日,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浙江台州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对台州率先探索实施"港长制"、驻港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