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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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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钟小坚 《植物检疫》2003,17(3):176-177
近年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广东对外经济交往日益增多 ,独资企业、三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且已呈现出由三角洲向梅州这样的山区腹地发展的趋势。对外经济的发展引发进境货物的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 ,自 2 0 0 0年 1月~ 2 0 0 2年 1月 ,在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的进境木质包装就达 2 2 7批 ,除此还有大量不在梅州局报检但目的地在梅州的木质包装及垫铺材料。除检出双钩异翅长蠹等危险性害虫外 ,还检出有检疫重要性的寄生性线虫 4科 6属共 1 7批次。1 截获线虫情况截获线虫的材料多是木质包装 (包括垫板及植物性垫铺材料 )。有…  相似文献   

2.
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宁波口岸共检测进境木质包装8720批次,其中1772批次检出各种活线虫,疫情检出率高达20.3%。根据形态学特征和ITS—RFLP图谱鉴定伞滑刃属线虫19种(其中4种被鉴定为新种,1种尚未发表)342批次,占总检测批次的3.9%。不仅从疫区也从多个非疫区国家进境木质包装中检出松材线虫。  相似文献   

3.
殷玉生 《植物检疫》2006,20(6):354-354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和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6年6月29日联合宣布,从2006年7月5日起所有木质包装在进入美国前必须按照IPPC的ISPM15号标准进行除害处理且加施标识,不能携带木材方面的有害生物。对违规木质包装立即退货,不允许在美国实施熏蒸。对各国可能采取的其它处理方法美国法规视其为违规。违规木质包装的退货由进口商负责。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将商品和违规的木质包装分开,所有分离的费用由进口商负责。如果在有标识的木质包装上发现活的有害生物,如天牛科、吉丁虫科、树蜂科、象鼻虫类、蛾类、蠹类的害虫将视为未作有效处理而退货。  相似文献   

4.
顾建锋  徐瑛  杨兰英 《植物检疫》2003,17(3):180-181
木质包装 ,一般是指木托盘、木箱或垫木等 ,用于包装较重或易损坏的货物 ,起支撑、保护作用或便于装卸。其材质一般为松木 ,也包括其他各类针叶木及阔叶木。长期以来 ,在植物检疫中 ,木质包装作为各种货物的附属物 ,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往往未经检疫即被拆卸后随意丢弃。因此 ,某些有害生物如松材线虫、松褐天牛、光肩星天牛、双钩异翅长蠹、大家白蚁等随着世界贸易在各国广泛传播 ,危害严重 ,且一旦传入 ,极难根除。近年来 ,木质包装检疫已成为口岸植物检疫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宁波局近年来在木质包装上截获的疫情 ,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  相似文献   

5.
2011~2015年山东口岸进境木质包装疫情分析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山东口岸2011~2015年进境木质包装疫情截获情况进行统计,重点对所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年度趋势、种群类别、截获频次等进行分析,汇总山东口岸近年进境木质包装中截获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并在对疫情截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境木质包装检疫工作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顾建锋  徐瑛  杨兰英  陈辉 《植物检疫》2001,15(2):121-121
20 0 0年 1~ 7月 ,宁波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动植物实验室共检验进境木质包装样品 94批次 ,其中检出疫情 2 0批次 ,疫情检出率高达 2 2 .3 %。截获的有害生物种类包括双钩异翅长蠹、黑双棘长蠹 ,以及拟松材线虫、垫刃属线虫、滑刃属线虫等。从我局的检疫结果来看 ,对日本、美国的木质包装仍然不能放松警惕。因为日、美两国都是松材线虫疫区 ,而由松材线虫引起的萎蔫病被国际公认为林业特大毁灭性病害 ,因此自2 0 0 0年 1月 1日起 ,我国政府规定来自美国或日本的木质包装都必须附有非针叶木质包装声明或热处理证书。 2 0 0 0年 1~ 7月 ,我局…  相似文献   

7.
王耀良  王谦 《植物检疫》2004,18(5):303-303
2004年3月至4月,惠州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意大利进境的中海石化项目设备的木质包装现场检疫中,发现多批木质包装带有虫蛀孔和新鲜虫蛀粉,并检获活体成虫、幼虫,部分木质较潮湿且有明显蓝变现象.经现场抽样送实验室进行有害生物检测鉴定,11批货物木质包装带有光胸断眼天牛、暗褐断眼天牛、马蜂科等有害生物.虽然这11批木质包装均附有意大利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标明用溴甲烷熏蒸除害处理,但仍查出活虫,其处理效果不符合我国的植物检疫要求.惠州港局按有关规定对上述11批木质包装进行了除害处理.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监管力量、监管参考信息、监管漏洞、监管安全隐患、违规形势、疫情来源6个方面对进境木质包装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从利用好进境疫情上报系统、查验力度与细度、诚信管理、人员及设施、关检合作、宣传教育、加强处罚与风险管理8个方面提出了监管措施或建议。  相似文献   

9.
世界各国对从其他国家进境的木质包装实行严格的检疫措施.按国际标准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必须按照IPPC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并且加贴IPPC批准的国际标识.对进境木质包装实施IPPC标识认对,控制木质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生物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扩散是必要的且有效的.作者在进境木质包装的检疫过程中,收集了世界各地19个国家和地区的除害处理IPPC标识,以供进境木质包装现场检疫及防伪应用参考.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数量呈现迅猛上升的态势。据统计,2002年全国各主要口岸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约为41.9万批次,2006年已达125.45万批次。与此同时,传统的木质包装检疫监管模式与企业物流速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当地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通关形式多样、进境批次多、物流速度快、输人国来源和使用企业相对集中的特点,建立了一套新的检疫监管模式,即直通式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直通式和视频监管相结合检疫监管。新的检疫监管模式适用于陆路直通点和海运口岸、相对封闭的出口加工区及大型企业。  相似文献   

11.
进境木质包装松材线虫抽样准确性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5,他引:3  
深圳局 2 0 0 0年从进境木质包装上截获松材线虫 1 2批次 ,其中日本 8批次 ,美国 3批次 ,香港 1批次。深圳局 2 0 0 1年从进境木质包装上截获松材线虫 89批次 ,其中美国54批次 ,日本 3 5批次。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 ,我们总结出一套适合深圳口岸进境木质包装松材线虫的抽样方法 ,  相似文献   

12.
蒋寒冰  水红光  刘斌 《植物检疫》2007,21(5):307-308
北仑口岸针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部门合作提单放行、木质包装与货物检疫分离、定点查验、无木质包装货物抽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有效地防止了有害生物的传入,而且提高了入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效率,保证了进口货物的顺利通检。  相似文献   

13.
14.
随着外贸经济的快速发展 ,通过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也越来越多。集装箱运输的货物近一半采用木质包装。木质包装携带大量的有害生物 ,给我国的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结合我局近年来的检疫实践 ,谈谈木质包装检疫的几点体会。1 要掌握不同国家木质包装的疫情特点。从张家港进境的木质包装看 ,法国、韩国的疫情检出率较高。在法国的 2 5批木包装中有1 1批均有疫情 ;韩国的 6 9批木包装中有 2 2批均有疫情 ;其次 ,英国、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台湾、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和地区的疫情检出率也在 1 0 %上下。上述国家和地区传带疫情较…  相似文献   

15.
郑光华 《植物检疫》2007,21(6):382-383
本文对进境木质包装申报不实现象进行了分析,针对主客观原因,提出了宣传教育、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和加大处罚力度等应对策略和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16.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风险分级处置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系统识别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相关风险信息,运用专家打分法和风险矩阵法,研究确定木质包装检疫风险项目评价等级。结合木质包装风险项目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危害确定木质包装检疫综合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风险分级处置方案。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158批进境针叶木包装的湿度与其携带线虫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木材含水率13%以上适合于线虫的生长,多数进境木质包装含水率均能超过13%,携带线虫的可能性较大,进境木包装携带线虫的比例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差异.  相似文献   

18.
从进境木质包装中截获黑腹尼虎天牛.对黑腹尼虎天牛的分布、寄主、生物学特性、主要形态特征等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19.
20.
在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过程中,最常遇到的法律行为是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对象的确定是执法的重要前提。由于进境木质包装批次多、数量大、情况复杂,在检疫和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动植物检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是检验检疫机关行政处罚中遇到最多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对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时,常常难以确定处罚对象。本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和《民法通则》,结合进境木质包装检疫中遇到的问题,对如何确定行政处罚对象、如何确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探讨。1委托代理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和委托代理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木质包装必须实施植物检疫。在货物进境报检时,由于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包装材料表述不明,或由于代理与货主之间、货主与国外供货商之间沟通不够,常常发生木质包装漏报、错报的情况,由此造成进境木质包装漏检。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此类违法事件可以对货主或其代理人处以罚款。但在处罚货主还是代理人上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报检代理人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进境货物的当事人,有报检单上加盖的报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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