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同志:今年3月,我被劣质高压锅炸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赔偿我残废者生活补助费4.6万元。前不久,丈夫起诉与我离婚,并要求将该4.6万元补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谢红同志:我们认为,该4.6万元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是属于你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1996年我与丈夫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9年因为我所在糖厂生产不景气,厂方决定采取买断工龄的方法裁减员工,我属裁员之列。在我被裁员的同时,丈夫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并要求将买断工龄款5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不同意,我认为该5万元是我个人财产。请问:我的想法  相似文献   

3.
《农村新技术》2015,(2):61-62
问:我与丈夫于2006年结婚,婚后丈夫为我购买了一些金银首饰,其中包括一枚黄金戒指、一枚钻石戒指、一条黄金手链、一条黄金项链和一条白金项链,共价值5万余元。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请问,这些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答: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中"专用的生活用品"是  相似文献   

4.
1996年我与丈夫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9年因为我所在糖厂生产不景气,厂方决定采取买断工龄的方法裁成员工,我属裁员之列。在我被裁员的同时,丈夫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并要求将买断工龄款5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不同意,我认为该5万元是我个人对产,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相似文献   

5.
辛祥 《新农村》2007,(1):37-37
编辑同志:从儿子满周岁开始,我和丈夫刘某便每月都以儿子的名义存入300元,作为“教育基金”,以备儿子将来读大学时使用。现在儿子11岁了,我和丈夫却因感情破裂而分道扬镳。我要求儿子随我生活,丈夫表示同意,但提出儿子的“教育基金”4万余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对此,我  相似文献   

6.
冷华 《农家参谋》2011,(6):40-40
问:1998年10月,我们村村民刘英与村民张某结婚。2010年10月,刘英的父亲病逝,刘英得了父亲5万元遗产。最近刘英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刘英分得的5万元遗产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为什么刘英与丈夫离婚,这5万元遗产要当做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呢?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正在闹离婚,他同意离婚,但由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后没两天,他的母亲因急病不幸去世 (他父亲已于3年前去世),留下存款6万元和一套价值7万元的住房。我丈夫经与其姐姐协商,6万元存款由他继承。鉴于丈夫继承6万元遗产的实际情况,我准备增加了诉讼请求,对该笔遗产的一半主张权利。可丈夫说,这笔遗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我无权分得。请问,离婚判决作出之前,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读者张竹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前年冬,我在一次车祸中受伤,造成左腿残疾,因司机刘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通过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调解,刘某除赔偿了医药费外,还支付了 1.2万元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最近,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在分割财产时,却对这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发生了争议,我认为这笔钱是因我在车祸中造成残疾所给的生活补助,应属我的个人财产,而我丈夫却说这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黄春丽 黄春丽同志:   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相似文献   

9.
百科集锦     
丈夫隐匿财产我该怎么办?律师同志:我于今年6月3日到法院起诉和丈夫离婚,诉讼期间,我们共同经营的价值10余万元的建材产品被其转移一空,经过打听,我初步掌握了这些建材的隐藏地点。请问,对我丈夫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我该如何处理?张某张某同志:对于你丈夫的这种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相似文献   

10.
潘律师 《新农村》2006,(1):29-29
编辑同志: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办离婚,他同意离婚,但由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后没两天,他的母亲因急病不幸去世(他父亲已于三年前去世),留下存款6万元和一套价值7万元的住房。我丈夫经与其姐姐协商,6万元存款由他继承。鉴于丈夫继承6万元遗产的实际情况,我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对该笔遗产我享有一半的权利主张。可丈夫说,这笔遗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我无权分得。请问,离婚判决作出之前,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读者张竹张竹读者:我的答复对你来说是个“好消息”,你丈夫继承的这笔遗产应当属于…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2004年秋天,我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主朱某负事故全责。由于这起车祸导致我残疾,所以经交警部门调解,朱某除了赔偿我误工费等损失外,还赔偿我残疾后的生活补助费9万元。最近,妻子提出离婚,我表示同意,但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纠纷,妻子认为这笔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我不同意。请问,妻子的要求有法律根据吗?读者纪春林纪春林读者: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我国《婚姻法》第18条…  相似文献   

12.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结婚多年,生有一子一女。我丈夫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人。今年2月,我已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和丈夫于1997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我丈夫以前在纸厂上班,后来纸厂效益不好,2004年纸厂一次性买断工龄补偿给我丈夫8万余元。请问,这8万余元买断工龄的补偿金我能要求分割吗?  相似文献   

14.
社会实践中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一直有争议,在婚姻法中对此未做专门规定,物权法99条确立了夫妻一方在遇重大理由时享有在不解除婚姻关系下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三对此问题又进一步予以明确。由此可看出立法态度已有所转变,从"不能分割"到"以不得分割共同财产为原则,以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为例外"。  相似文献   

15.
方园 《新农村》2012,(12):32-32
编辑同志:我丈夫于2007年5月获得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并向开发商缴纳了1万元定金。同年7月1日,我与丈夫登记结婚。10个月后,丈夫作为买受人正式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用我们的积蓄付清了所有房款,随之以丈夫的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丈夫虽表示同意,但认为该房屋系其婚前他个人所得,且只登记其为所有人而拒绝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我丈夫的理由成立吗?  相似文献   

16.
现代社会越来越发达,人们的财富累计也是越来越多。但是伴随着的也是越来越高的 离婚率。针对于这种现象,我国一直有在更新和修订婚姻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夫妻双方的 权益,不让某一方受到关于财产的侵害。在我国司法案例的实践中,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问题 有很多的牵扯和纠葛,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更为棘手和 麻烦。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的纠葛对于很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理论发起了巨大的挑战,不得 不迫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得到调整和相应地补充。但是,中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 割仍存在一些棘  相似文献   

17.
《新农村》2018,(12)
正编辑同志:我和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并注册登记了一家公司。经过7年的打拼,公司红火了,但我们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甚至提起了离婚诉讼。近日,法院虽然判决准予我们离婚,但却驳回了我们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公司的请求。请问:这是为什么?读者刘晓菲刘晓菲读者: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即"夫妻公司"的确不能直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一方面,"夫妻公司"经营所得资产(含未分割利润)、  相似文献   

18.
王某和刘某是夫妻。去年冬,刘某在车祸中致残,经县公安交警大队调解,肇事司机赔偿刘某残疾者生活补助费3.6万元。前不久,刘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离婚。但是,两人对财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焦点就是这笔生活补助费。刘某认为这钱是因为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偿费用,应归她个人所有。然而,王某却说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也可以得到一部分。双方为此诉至法院。最近,经法院判决,这3.6万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刘某一方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相似文献   

19.
方园 《新农村》2010,(2):38-39
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但又对是否离婚一时把握不定,就决定从2008年5月“试离婚”,即彼此互不来往、互不干涉。“试离婚”期间,由于我突然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来源,只好向他人借款5万元用于医治。现我已决定与丈夫离婚。请问:该5万元借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相似文献   

20.
<正>编辑同志:我丈夫做生意赚了大钱后,我心甘情愿地辞职做了全职太太。这两年,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越来越多,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越来越少,经调查得知,丈夫不仅赌博,还有了外遇,给"小三"买房买车。这花的可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呀!我也不想因此而离婚。请问,为了保护我的那份财产,我可否要求把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分?读者童晴童晴读者:婚内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一般不得请求法院来分割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