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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9月6日,农业部发布第1643号公告,自2011年10月7日起施行《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申请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此条件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稿)中一致。在8月22日签发9月2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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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规范行为的8种形式
1.1 有证有照、超范围经营
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农业主管部门只批准经营100万元资质自交农作物种子范围,实际却又经营500万元资质玉米等杂交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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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近两年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一刀切”式的抬高注册门槛也使很多原本深具发展潜力的小企业陷入发展困境,部分极具特色的专业小公司甚至濒临消亡的边缘。
潜力小企业纷纷“中枪”
“公司500万元的两证2015年就要到期,到时我们只能想办法达到3000万元的门槛”,北京宝丰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屈平所说的“3000万元的门槛”,是指按照2011年9月开始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而上述两项的门槛原本分别只有500万元。 相似文献
潜力小企业纷纷“中枪”
“公司500万元的两证2015年就要到期,到时我们只能想办法达到3000万元的门槛”,北京宝丰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屈平所说的“3000万元的门槛”,是指按照2011年9月开始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而上述两项的门槛原本分别只有5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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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随着经济的发展,种子经营者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大,正确理解农作物种子经营有效区域,对处理种子案件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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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除了法律允许的委托生产和委托代销外,从事种子的加工、包装活动,应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应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委托加工、委托包装农作物种子违法,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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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是政府监控种子生产经营的有效措施之一,其目的是规范种子经营主体,保证经营种子的产品质量,进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种子生产许可证办法》)的规定,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注册资本应达到法定要求按照经营种子的类别和种子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对注册资本作了不同的要求.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种子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注册资本达到了3000万元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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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业》2000,(5):4-4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种子生产 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第二十三条商品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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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未经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店家,根据购种者的要求擅自拆开种子外包装,随意称量、粗糙包装后出卖.此类现象在农作物种子销售中发生得比较普遍,符合少量购种者的实际需求.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法律禁止行为.在农业行政监管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该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实践中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1)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属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2)属经营种子的包装或标签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3)同时具有以上两方面的违法性.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统一,以便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种子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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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发放制度,禁止伪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种子经营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种子经营者应在期满前3个月,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和原申请的程序相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为(X)农种经许字(XXXX)第X号,第一个括号内为发证机关简称。第二个括号内为年号,号码为顺序号。2001年《种子法》出台后,第一批种子经营许可证已逐步到期,有的种子企业已申领了新证,从经营许可证编号来看,各地编号方法不尽相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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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种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及收入,关系到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种子、种苗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林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辨规定,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和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2001年,农业部公布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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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农业部日前就《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如杂交稻、杂交玉米等,应当依法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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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开启了种子市场监管的新模式,该制度不仅是农作物种子质量追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市场监管的有利抓手.本文就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出台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简易程序、备案与许可的区别进行简略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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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英哈尔滨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处 哈尔滨 15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农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