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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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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家永 《新农村》2007,(6):35-35
我家4口人,1997年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我家分得承包土地8亩。2006年9月,我爱人因病去世。2007年1月,村委会在对本村部分机动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时,以我爱人死亡、我家人口减少为由收回我家的四分之一承包地。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2.
正【案例】1997年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王楼村按每户人头分配口粮田,每人应分得1.7亩耕地,该村谢某和其妻子、儿子、女儿一家有4口人共分得耕地6.8亩。2015年8月,谢某的妻子因遭遇车祸去世。由于近年来村里人口增减情况突出,2016年1月,村委会专门开会研究调整承包田事宜,并形成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仪征市谢集乡读者王某来电:我于1996年与李某结婚,婚后我到李某家生活。土地二轮延包时,集体耕地承包合同户主签为我的姓名。现在我与李某离婚,李某以承包地是其前夫在世时分得的土地为由,拒不给我分割土地。请问:我能分到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4.
李文成 《农技服务》2004,(11):65-65
湖南省怀化一读者未函说:他去年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在一机关工作,现村里以他成为国家干部,不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要收回他的承包地。问他的承包地是否应当被收回?  相似文献   

5.
<正>律师同志:我和丈夫与父亲共同生活。1991年,我们盖了3间房,1997年又盖了两间。2003年8月份,我去外地出差,离开家3个多月。谁知父  相似文献   

6.
案例:2000年,农村姑娘王珍嫁给了邻村青年李强。婚后第二年,王珍生下了女儿莹莹。受公婆等家庭成员“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的影响,2005年初,王珍又怀上了第二个孩子。10月份预产期到来时,李强把妻子送到了镇上一家私人妇科诊所待产。然而,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诊所用药、护理不当,王珍和未出世的孩子均遭遇不幸。  相似文献   

7.
律师:请问,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能否收回承包地?张先生:《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相似文献   

8.
正事件:楼某父母共生育4个孩子,楼某是最小的儿子,一直与父母是一起生活。2000年,楼某夫妻与楼某父母一起承包72亩土地,分摊到每人是18亩,承包期为30年。2013年,楼某父亲亡故,2015年,楼某母亲去世。于是就由楼某夫妻继续承包种植。2018年底承包地被征用了,2019年楼某得到被征地的补偿费252万元。楼某的哥哥、姐姐知晓后,认为父母后事的费用是大家均摊的,都尽了赡养  相似文献   

9.
我于2006年1月份购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并及时到交警部门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和牌照。今年春节期间.我骑该辆摩托车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检查后说我的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要扣我的车。请问.我的车证件齐全,交警扣我的车合法吗?[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贵刊2005年第10期刊登了河南省新郑市农业局李宝玉先生《农户死亡成员生前承包的耕地是否应当交回》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认为: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死亡,其生前承包的耕地不能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应该交回发包方。其依据主要有两条:其一,交回死亡人口的承包地,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和广大农村的实际,有利于及时解决人地矛盾,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其二,交回死亡人口的承包地,并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问:我的丈夫前不久因车祸突然死亡.肇事方按规定赔偿了12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8万元.丈夫死亡时刚好60周岁.我的公公、婆婆已去世.我们夫妻俩共育有2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  相似文献   

12.
<正>[案例]刘先生的母亲朱某早年未出嫁时,其所在的村委会分给其承包地2亩,该2亩承包地与朱某的母亲王某某及兄弟5人的承包份额、作为一个家庭农户分在一起,共计12亩,户主为朱某的母亲王某某。1995年,王某某家自愿放弃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只保留了家中4个男子8亩土地经营权。这期间,朱某结婚户口迁往城市。2000年春,朱某的大哥朱大某向村委员会提出将交给村上的承包土地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2008年7月.我家三间土木结构的房屋被洪水冲垮.只剩一壁土墙且已倾斜随时可能倒塌,相当危险。我在村委会的指导下.找来帮工安排抢险。在拆除危墙时,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组村民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排险现场.被突然倒塌的危墙砸伤,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我的房屋是因涨洪水(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垮塌的,  相似文献   

14.
读者王某来信咨询:我于1996年3月6日与李某结婚,婚后到李某家生活。1997年村集体重新测量土地,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将集体耕地承包合同的户主签为我的姓名。2005年4月14日,我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她分割给我3.5亩承包地,但李某以合同内的17.5亩承包地系其前夫在世时就分得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后夫的承包地为由,拒  相似文献   

15.
读者王志问:我村妇女贾某的丈夫2000年因病死亡后,贾某便回娘家居住至今,其承包地也交给其公公婆婆耕种。现在我们村准备收回贾某的承包地,是否可以?  相似文献   

16.
读者王某来信咨询:我于1996年3月6日与李某结婚,婚后到李某家生活。1997年村集体重新测量土地,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将集体耕地承包合同的户主签为我的姓名。2005年4月14日,我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她分割给我3.5亩承包地,  相似文献   

17.
当前,农户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死亡,其生前承包的耕地是应当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还是应当交回发包方,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争论的焦点。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地方法规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导致人们认识上存在分歧,对死亡人口承包地的处置也不尽一致,  相似文献   

18.
《新农村》2007,(10):36-36
我女儿18岁时由于一时糊涂,谎报年龄于2004年年底与社会青年徐某领取结婚证后结为夫妻。婚后,女儿与徐某夫妻感情逐渐恶化,去年底,女儿曾对我说她准备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幸的是,春节前夕,女儿在一场交通事故中遇难。经过理赔,我们获得了20余万元的赔偿金。徐某要求分割这笔赔偿金,因徐某与女儿生前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我自然不同意,遂准备完成女儿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心愿。请问:我女儿已死亡,我还能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吗?[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很多农户由于各种原因迁出农村,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是否有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相似文献   

20.
郭芳 《农家参谋》2011,(4):41-41
问:2007年11月,我的堂弟因车祸丧生,他六岁的孩子和残疾的妻子无人照顾:近日,堂弟所在的村委会要收回他家的土地。请问我作为堂哥,如果抚养了堂弟的孩子,是否有权耕种他们家的土地?村里收回土地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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