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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标价行为 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如某洗浴中心标价为20元,结账时实收3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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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假标价
表现:标价签、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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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枝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4):58-60
价格欺诈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侵犯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可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和经验,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倡导行业自律,实行明码标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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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交易行为 ,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故意制造假象 ,采用假冒、仿冒、模仿或其他虚假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 ;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伪造产地 ,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⑤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包括利用广告、标签或其他行为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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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消费者如遭遇以下18类欺诈行为,可获得双倍赔偿。1.故意掩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的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2.在商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顶好,或者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受污染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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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强化了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责任。草案新增一款“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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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遇以下18类欺诈行为,可获得双倍赔偿:1.故意掩饰商品或者服务中存在的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2.在商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顶好,或者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3.销售商品数量不足的;4.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或者以不合格服务冒充合格服务的;5.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6.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等欺骗价格表示的;7.以虚假的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8.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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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负有以下义务:(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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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强化了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责任。草案新增一款"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看到这条消息,笔者不禁在想,假如新增款项通过审议,这是对消费者一个极好的保护,让那些广告发布者对于虚假宣传广告有所顾忌,虚假广告减少了,对消费者的损害也将相应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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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就赔偿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来确定。但我听说对某些赔偿数额的确定,我国法律却规定不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而可以是实际损失的两倍或多倍。请问:具体有哪些情况?答:主要有以下5种情况。一、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主要包括:(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四)商品存在瑕疵而不予告知;(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九)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十)以虚假的"中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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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春节期间,许多酒店、餐馆都推出除夕宴、元宵宴,但不少写有“谢绝自带酒水”字样;即使有的未写,实际上也坚持这样做。让我们这些本想去订餐的消费者,因此打了退堂鼓。请问,酒店餐馆的如此“规 定”合法吗? 读者 小叶 小叶同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 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是否自带酒水进酒店餐馆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无权也不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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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因病在当地某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出院时,医院给我出示的收费收据上表明的医药和治疗费远远超过我的预料。于是我要求查看住院账单和病历,但遭到医院拒绝。请问,该医院的做法合法吗?读者李军李军读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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