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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是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活动,保证兽药质量,依法实施监管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经济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兽药GSP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武威市凉州区依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于今年4月在全区推进兽药GSP实施工作。笔者现就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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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实用技术》2006,(4):4-4
为贯彻农业部“九大行动”总体部署和农资打假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制定了(2006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包括7方面:(一)查处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行为:(二)打击走私进口生物制品行为:(三)清缴禁用兽药:(四)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五)严格兽药市场准八:(六)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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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门县畜牧局在全县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工程(简称兽药GSP达标),取得明显成效,兽药产品陈列规范,店面整洁,经营水平提高,全县已有50多家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获得兽药GSP达标认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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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1)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收载的营养类、矿物类和维生素类药。(2)兽药原料药不得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必须制成预混剂后方可添加到饮料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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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质量标准》2014,(2):47-47
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从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设定了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公告》既是对此项规定的重申,更是一种信号。今后,各地在执行《公告》对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视情节相应明确兽药生产、经营者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并对处罚内容予以公开。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数据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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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在2004年10月31日前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兽药GSP改造和验收,最迟在2009年10月31日前达到GSP要求。自2009年11月起.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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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原则
优先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疫苗预防羊只疾病。允许使用消毒预防剂对饲养环境厩合和器具进行消毒.并应符合棚关规定。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二部)收载的用于羊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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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兽药生产,加强兽药生产过程的监督,提升兽药产品的质量管理,促进兽药产业的转型升级,农业农村部重新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发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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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农业部发布公告(第1845号)公布《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公告中指出,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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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彻底整顿和全面振兴奶业,促进奶业稳定健康发展,宁夏中卫市对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相似文献